
一、被雇佣者致他人损害咋担责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雇佣者致他人损害,责任承担分以下情况:
若被雇佣者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雇佣活动,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但如果被雇佣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被雇佣者追偿。
若被雇佣者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雇主依然要担责。
所以,具体责任承担要综合考虑被雇佣者的行为是否在雇佣活动范围内、有无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因素。
二、被雇佣者担责后能否向雇主追偿
一般情况下,被雇佣者担责后能否向雇主追偿需分情况。若被雇佣者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且被认定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其追偿;若被雇佣者无故意或重大过失,通常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若被雇佣者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可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后可向第三人追偿。若被雇佣者自身在工作中受伤担责,雇主无免责事由需担责,若被雇佣者有过错可减轻雇主责任,通常不存在被雇佣者担责后向雇主追偿的情况,但具体要结合双方过错等实际判定。
三、被雇佣者担责后向雇主追偿有哪些法律依据
被雇佣者担责后向雇主追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该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若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当我们探讨被雇佣者致他人损害咋担责时,除了了解一般的责任承担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如果被雇佣者是在执行雇佣活动以外的行为导致他人损害,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呢?通常这种情况下可能由被雇佣者自行承担主要责任。另外,若被雇佣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他人损害,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是否有权向被雇佣者进行追偿也是常见疑问。要是你对这些关于被雇佣者致他人损害责任承担的拓展问题还有疑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家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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