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屋买卖管辖权归哪方所有
若为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政策性房屋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带有政策福利性质的房屋。
对于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从其约定。若没有约定,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房屋买卖中,若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若未交付不动产,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房屋买卖管辖权争议法律如何判定
房屋买卖管辖权争议判定规则如下:涉及政策性房屋买卖的,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规定。如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纠纷,只能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普通商品房买卖,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若未约定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管辖地如何确定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确定规则如下:
若涉及政策性房屋买卖,根据《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规定,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政策性房屋指经济适用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房屋。
其他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协议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中选择管辖。若有有效约定管辖协议,依协议确定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依《民事诉讼法》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在探讨房屋买卖管辖权归哪方所有时,除了明确管辖权归属,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问题。比如若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后,证据的收集就至关重要,哪些证据能有力支持自己的诉求,是很多人关心的。另外,管辖权确定后,诉讼流程和时间周期也是大家会关注的内容,不同情况的案件审理时间可能有很大差异。如果您在房屋买卖中遇到管辖权方面的疑问,或是对后续证据收集、诉讼流程等有困惑,别让问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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