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工厂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法获赔。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应在此前的11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者主张赔偿时,需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然后可与加工厂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加工厂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可获哪些赔偿
加工厂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可获相应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自用工之日起超1个月不满1年未签的,应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满一年仍未签,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加工厂应立即与员工补订书面合同,并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员工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主张赔偿,员工需收集劳动关系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三、加工厂未签合同员工维权需注意哪些法律要点
加工厂未签合同,员工维权需注意以下要点:
收集证据:可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与加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确定维权时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主张自用工次月起至满一年的双倍工资。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合法维权途径:先与加工厂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当我们探讨加工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时,除了赔偿本身,还有相关的重要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未签合同期间员工的社保权益问题,若加工厂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有权要求补缴。另外,若因未签订合同导致员工权益受损而离职,员工还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这些都是与未签劳动合同紧密相关的情况。如果您在加工厂遭遇了未签合同的状况,对赔偿标准、社保补缴及经济补偿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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