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生活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于是又产生了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各种关系。随之,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这一方式相应产生。那么,劳动关系确认申请仲裁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小编简单和大家聊一聊。
一、劳动关系确认申请仲裁需要的材料: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入职申请表
(四)考勤记录;考勤卡(IC卡)或纸卡、或考勤表;
(五)其他劳动者或者客户的证人证言等。客户或供应商的证明,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六)工资卡、工资袋、工资单、银行开户证明、工资在银行的转账证明。
(七)出入证、请假条;.放行条,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立岗证、办公室或单位集体宿舍的钥匙,
(八)邮寄包裹单上的收件人名称或单位名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奖状名单,集体旅游集体照片。
(九)工衣(厂服)或以公司的名义参加的各种比赛或各种活动的有公司标准的衣服。
(十)暂住证、居住证、房屋租赁登记表、病历本、体检表、 通话录音、和领导的对话录音(关于工作事情)押金条(收据等等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
(十一)申请调查取证。对一些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单位,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部门向社会保险部门、银行调取相关的资料。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综上所述,当发生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我们劳动关系确认申请仲裁的材料总结概括为一切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即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如果还有疑问,可以详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会详细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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