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日期过了怎么办,司法鉴定的期限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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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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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据《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鉴定结论有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不服该鉴定结论申请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日期过了怎么办,司法鉴定的期限是怎样的?

在我国的司法诉讼的程序中,从起诉到执行,基本上每一个环节都是有相应的时间限制的,而大家所熟知的司法鉴定也同样是有时间限制的,但是不少人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错过司法鉴定的日期,那么司法鉴定日期过了怎么办,司法鉴定的期限是怎样的?

一、日期过了怎么办

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二、司法鉴定的期限

如果涉及伤害鉴定,同上需要等到伤愈后才能鉴定。根据伤的位置和程度不同,这个时间大约需要三到六个月。鉴定开始后,很短的时间内就能拿到鉴定结果,比如三五天。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第二十六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其实法律并不是完全的不近人情的,在对司法鉴定日期的相关规定中,对于司法鉴定日期过了的问题也是做了一定的规定的,在诉讼过程中是需要当事人及时的提交相关的证据的,当然诉讼案件也会存在有一定的严重、复杂等类型的案件,只是很做司法鉴定的话,那么就可以申请进行延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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