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六十岁工地死亡赔偿多少
60岁在工地死亡赔偿数额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若属于劳动关系,符合工亡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若属于劳务关系,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六十岁工地死亡赔偿标准法律如何规定
60岁在工地死亡,赔偿需区分不同情形。若属劳动关系,按《工伤保险条例》,近亲属可获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若不属劳动关系,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具体数额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等计算。
六十岁在工地死亡,家属抚恤金规定如下: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此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
若不属于工伤,按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等,侵权人应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
当探讨六十岁工地死亡赔偿多少时,除了赔偿金额本身,还会涉及一些相关重要问题。比如赔偿的项目就值得深入了解,一般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此外,赔偿的支付流程也较为关键,通常需经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法定程序。若对这些赔偿项目具体标准、支付流程存在疑问,或者不清楚六十岁这个年龄在赔偿上有无特殊规定和影响,都不必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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