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从农村迁走,原来的土地要怎么处理
从农村迁走后土地处理方式分两种情况。
一是宅基地,若全家户口都迁到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业户口,根据法律规定,村集体可收回宅基地。但如果只是部分成员迁出,或者迁到不设区的市,仍保留农业户口,宅基地可继续使用。而且地上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只要房屋还在,就可基于房屋所有权继续使用宅基地。
二是承包地,若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若迁入的是不设区的市,且未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可自己耕种、流转给他人耕种。
二、农村迁走后原土地权益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农村迁走后原土地权益界定分不同情况。若为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期内,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可按意愿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流转;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应交回承包地,不交回的,发包方有权收回。
宅基地方面,若农户迁走后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未坍塌,仍拥有房屋所有权,基于“房地一体”原则,可继续使用宅基地。若已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此外,土地权益还受当地政策影响,建议关注当地具体规定。
三、农村迁走后原宅基地权益法律上咋确定
农村迁走后原宅基地权益需分情况确定。若农户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根据《土地管理法》,其基于房屋所有权,仍可继续使用宅基地,地随房走,可将房屋出卖、出租等。
若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依据规定,应当将宅基地交回集体经济组织;若不交回,村集体可依法收回。
若宅基地上有房屋,无论户口是否迁出,房屋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受《民法典》物权编保护。房屋存续期间,权利人对宅基地仍有使用权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未重建,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在探讨从农村迁走,原来的土地要怎么处理的问题时,深入了解与之相关的其他要点也十分必要。若土地上有自建房屋,房屋仍归个人所有,但基地的使用权会因不同情况处理有所不同。而对于自留地,如果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一般可继续保留;若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通常会被村集体收回。土地处理涉及诸多复杂的法规和实际情况,若你在土地迁移处理过程中遇到难题,或是对后续权益保障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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