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位于我国的南端,夏天高温持续时间长,按照规定,佛山市内的企业要向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尽管钱不多,但是体现的是企业的关怀。在高温补贴标准上面,每个地方的规定都所有不同,那么广东佛山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下面小编给佛山市民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广东佛山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按照《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和《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措施》等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按月发放高温津贴。今年高温津贴的标准和去年一致,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果需按天数折算的话,则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此外,用人单位应该提供清凉饮料,但清凉饮料不能代替高温津贴。
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二、单位不发放高温补助怎么办?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同时,职工如果未按规定领取到高温津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直接拨打人力社保举报热线12333投诉。
三、高温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高温补贴可以纳入最低工资中么?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温下的作业者进行一定的关怀,是十分有必要的。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由此可见,按照广东省规定,广东佛山高温补贴标准为每月150元,发放的月份为每年的6月到10月,这比北方城市发放的期限要久些。对于拒绝发放的,员工有权进行投诉,一经查处,企业会被处以罚款,最高为一万元。同时,有的企业还会发放清凉费等,这些和高温补贴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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