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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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蔓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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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 商品房的预售人必须已经向政府主管部门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 商品房的预售人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并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是指将产品房开发商正在建设中的房子出售给承购人,有承购人支付押金或房价款的一系列行为。在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前一般都是先向允许预售房的房产商交定金。那么商品房预售条件是什么?今天365法律网小编整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到需要买房子的朋友们。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商品房预售制度对我国房地产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商品房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因此商品房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设定了严格的条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建议购房者在认定楼盘是否为达到合法的商品房预售条件时,应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以下五证: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需要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地产开发前期一系列需要办的证件的最后一个,它办下来了就可以进行预销售了!但是这个证件是建立在其他4个证件的基础上的,实际说来是5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证齐全才可以。

那么在今后我们买房时一定要挑选符合满足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开发商购买。这样可以购买到合法的房屋也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购房麻烦。更多关于商品房的法律专业知识,请关注365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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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条件
商品房预售需满足五大条件: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取得证书,未抵押;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资金达到总投资25%以上,明确施工及竣工日期;与金融机构达成预售款监管协议;向县级以上政府房产权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境外销售还需额外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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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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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所需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二)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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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在预售时退房的条件是要在具备下列条件下购房人才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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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条件是什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对商品房的预售条件都作出了规定。要求,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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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条件有哪些?
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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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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