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并发症不一定算医疗过失纠纷。医疗并发症指在诊疗过程中出现的难以避免的不良后果。判断是否构成医疗过失纠纷,关键在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无过错。
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诊疗中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并发症是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难以防范的,就不构成医疗过失纠纷。但如果医务人员存在违反诊疗规范、未尽告知义务等过错行为,即便出现的是并发症,也可能构成医疗过失纠纷。患者可通过医疗鉴定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若有过错,可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并发症未告知患者是否构成法律责任
医疗并发症未告知患者可能构成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若未告知医疗并发症,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若因此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可能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法对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不过,若未告知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可能面临行政处理。
三、医疗并发症未告知致损害应担何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对医疗并发症未告知致损害,可能承担民事、行政责任,严重时涉刑事责任。
民事上,此行为侵犯患者知情权与选择权,若造成损害,依《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构成医疗损害侵权,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行政上,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卫生行政部门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刑事方面,若未告知行为属严重不负责任,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依《刑法》相关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当探讨医疗并发症是否算医疗过失纠纷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需关注。比如在判定为医疗过失纠纷后,患者该如何进行索赔,索赔的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且不同项目有相应的计算标准。另外,若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有异议,患者也有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医疗纠纷情况复杂,若您在医疗并发症是否算医疗过失纠纷以及后续处理上存在困惑,别让疑问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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