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方面?

最新修订 |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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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2 建筑工程施工质且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方面?

工程质量一向是我们评价各类工程的首要因素,也是决定工程是否能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各类工程质量的标准,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必须按照这些标准操作。那么,我国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方面?律图小编为您简要介绍。

一、什么是工程质量?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二、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有哪些?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一)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末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 建筑工程施工质且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裹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墓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综上所述,工程质量标准有使用功能、耐久性、经济性和环保性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我国的工程质量标准贯穿工程的各个环节。从原材料到各工序,从各工种的施工到验收检查,各阶段的标准一一对应。施工单位只有遵守各个阶段的不同要求,最终才能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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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质量
一般工业建设项目的生产能力、产品类型、生产条件、工艺流程、建设地点、条件等都需要通过可行性研究分析比较,并提出报告供决策部门决策。因此,可行性研究的可靠性、充分性对一旦决策通过付诸建设的项目影响至关重大。
2、建设项目方案决策的质量
决策所选择的项目方案直接成为项目设计的依据,也就是从大方向上确定了项目今后的产品方向、规模、经济效益等基本格局。
3、项目设计的质量
设计是影响建设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可行性研究、决策基本正确的前提下,项目的功能使用价值质量的格局就取决于设计的精心构思了。特别是对于一般的民用建筑、公共建筑等,其可行性研究比较简单,主要依靠设计出方案。没有高质量的设计是不可能出高质量的项目的。
4、项目施工的质量
施工阶段是工程项目实体形成的阶段,设计质量再好,如果没有好的施工质量,图上的精品在现实中则会成为令人惋惜的粗制滥造之作。同时,施工阶段也是影响质量因素最多、质量控制难度最大的阶段,是监理工作的重点阶段。
以上四个阶段的质量都应有监理参加工作,以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使建设项目质量尽可能完美。但目前监理介入可行性研究和决策阶段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问题,随着投资体制的改变,现代企业的改革,监理介入建设前期阶段工作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我男朋友是做工程质量的,现在我想了解一下他的工作,那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方面呢?怎么样?
[律师回复]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质量
一般工业建设项目的生产能力、产品类型、生产条件、工艺流程、建设地点、条件等都需要通过可行性研究分析比较,并提出报告供决策部门决策。因此,可行性研究的可靠性、充分性对一旦决策通过付诸建设的项目影响至关重大。
2、建设项目方案决策的质量
决策所选择的项目方案直接成为项目设计的依据,也就是从大方向上确定了项目今后的产品方向、规模、经济效益等基本格局。
3、项目设计的质量
设计是影响建设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可行性研究、决策基本正确的前提下,项目的功能使用价值质量的格局就取决于设计的精心构思了。特别是对于一般的民用建筑、公共建筑等,其可行性研究比较简单,主要依靠设计出方案。没有高质量的设计是不可能出高质量的项目的。
4、项目施工的质量
施工阶段是工程项目实体形成的阶段,设计质量再好,如果没有好的施工质量,图上的精品在现实中则会成为令人惋惜的粗制滥造之作。同时,施工阶段也是影响质量因素最多、质量控制难度最大的阶段,是监理工作的重点阶段。
以上四个阶段的质量都应有监理参加工作,以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使建设项目质量尽可能完美。但目前监理介入可行性研究和决策阶段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问题,随着投资体制的改变,现代企业的改革,监理介入建设前期阶段工作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这就是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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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工程质量鉴定范围,我国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 二、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鉴定 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库系统、厂房净化系统安装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小区供热系统、小区排水系统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建筑设备系统能耗分析与评价、节能性能检测;室内湿度、风速场、温度场测试;地下管网探测。 三、建筑物扩建、改造鉴定 1、建筑物整体平移、顶升、纠倾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2、建筑加层、室内空间改扩、托梁换柱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四、建筑物结构加固鉴定 1、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设计与施工鉴定及混凝土裂缝修复鉴定; 2、建筑地基、基础加固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3、建筑抗震、防灾、建筑结构灾后抢修及修复鉴定。 工程鉴定的范围还是非常广泛的,对于不同种类的工程来说鉴定的氛围就不一样,与此同时,大部分工程都会有多种事项需要鉴定的,因此工程质量鉴定范围是怎么规定的,这一问题,也要根据工程的具体内容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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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各部门、各专业工程,甚至各地区在不同时期界定和划分质量事故的标准尺度也不一样。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1)工程倒塌或报废;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以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复、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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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有哪些方面的要求?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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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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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质量纠纷处理注意事项在处理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中,应重点考虑证据收集与保全、合同要素、质量鉴定、法律法规索引等各个方面。
一、证据收集与保全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其证据的收集有其特殊性。
1.施工现场的证据收集,应当考虑证据的来源。
证据的固定方式与保全方式,因为施工现场随时间的推移,有些现场会被覆盖或破坏,而且有些招、摄影的背景很难区分现场的实际位置。除了摄像、拍照,还可以采用封样方式,比如工地用料、木材、钢材、墙砖、水泥等,可现场封样。
2.制作调查笔录、
通过对施工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或驻工地代表、监理人员、材料管理员、鉴定人员的调查,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书面证据。
3.工商查档的方式。
可以了解施工企业的资质及经营业绩,对于合同的有效性、法律文书的执行及诉讼的主体资格具有重要意义
4.收集一切可能收集到的书面证据。如合同,补充合同,备忘录,现场签证,开工令。设计变更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证明书,(材料)送货回单,施工日志,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的证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及律师公函,质监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等。
二、合同要素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对案件的审理与判决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比如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工程款及支付方式、合同工期期限及逾期或顺延的规定、工程质量要求、隐蔽工程的验收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违约责任的认定与赔偿、律师应当对这些合同要素进行分类,从中整理出对己方有利或不利的要素,然后进行分析,结合证据进行论证,以找到解决双方争议的突破口或切入点。
三、质量鉴定
在质量纠纷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关于质量是否合格或是否达到优良,往往各执一词。这样在诉讼中,质量检测部门的意见或权威机构的鉴定结论往往起到确定性作用。为此,在诉讼中,律师应当提请委托鉴定。并且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详尽的资料,比如双方设计变更的书面通知,现场签证,双方对三大材料价格的约定,对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的约定,对工期顺延的约定等等。
四、举证方式
向法庭举证,应当尽量提交能够相应印证或双方已书面确认的书证。而不应当提交难以自圆其说的书证。比如提交信函,还应当提交已经送达或已交邮的凭证,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的书证,应当同时提交这些代表有权签收的证据或构成代理的书证。另外,有些书证可以在对方当事人出示全部书证后再视情况提供。
五、法律、法规检索
在向提交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文件前,应当对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检索,包括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做到使用法律上无懈可击。特别要注意新旧法规适用的期限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
六、案件讨论制度与专家论证制度
建设工程案件专业性强,使用法规多,因此,律师承接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件,应当组织法学专家、工程专家、质监机构的工程师代表对案件进行研讨,对某些工程上的数据应当进行计算论证,比如楼板的荷载等因素。律师在获得技术数据及专家意见后,才能理清案件的基本思路。
七、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尽管在庭审中代理人可以发表辩论意见,但代理人仍然应当将代理词等一些书面意见提交法庭。比如可以将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相应证书、合同中约定及实际支付的工程款进度、对方当事人违约的基本事实列成图标,提交法庭。使承办法官等一目了然地了解代理人希望表达的代理意见。这样能更好地表达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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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夫现在做的是墙面的施工,现在施工完成了需要进行验收,墙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什么?
[律师回复]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13)配套使用。
1.0.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2.0.1 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 基体primary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 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基本规定
3.1 设计
3.
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
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
1.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
1.4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
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
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
1.7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3.2 材料
3.
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
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3.
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
2.4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
2.5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3.
2.6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3.
2.7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
2.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3.
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3.
2.10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3.3 施工
3.
3.1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
3.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3.
3.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3.
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
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
3.6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3.
3.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3.
3.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3.
3.9 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3.
3.10 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3.
3.12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C当必须在低于5C 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3.
3.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3.
3.1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抹灰工程
4.1 一般规定
4.
1.1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4.
1.2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4.
1.3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
1.4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的加强措施
2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
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 1000㎡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 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
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3 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4.
1.7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4.
1.8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
4.
1.9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 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 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
1.10 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4.
1.11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4.
1.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4.2 一般抹灰工程
4.
2.1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主控项目
4.
2.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
2.3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
2.4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
2.5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
2.6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
2.7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整
检验方法:观察
4.
2.8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
2.9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
2.10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
2.11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
2.11 的规定
4.3 装饰抹灰工程
4.
3.1 本节适用于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装饰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4.
3.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
3.3 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
3.4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
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
3.5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
3.6 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槎痕迹
2 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3 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
4 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应无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
3.7 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4.
3.8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整齐顺直内,高外低,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滴水线(槽)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
3.9 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
3.9 的规定
4.4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4.
4.1 本节适用于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4.
4.2 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
4.3 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材料应粘结牢固无开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4.
4.4 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
4.5 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应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
门窗工程
5.1 一般规定
5.
1.1 本章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5.
1.2 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施工记录
5.
1.3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5.
1.4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和锚固件
2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5.
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 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
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 并不得少于3 樘不足3 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6 樘不足6 樘时应全数检查
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 并不得少于10 樘不足10 樘时应全数检查
5.
1.7 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5.
1.8 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5.2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5.
2.1 本节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
2.2 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
2.3 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 122)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
2.4 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
2.5 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5.
2.6 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合并应用胶楔加紧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5.
2.7 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槎制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
检验方法:观察
5.
2.8 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成品门的产品合格证书
5.
2.9 木门窗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
2.10 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5.
2.11 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5.
2.12 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检验方法:观察
5.
2.13 木门窗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5.
2.14 木门窗上的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检验方法:观察
5.
2.15 木门窗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寒冷地区外门窗(或门窗框)与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充保温材料
检验方法: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
2.16 木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5.
2.17 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
2.17 的规定
5.
2.18 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
2.18 的规定
5.3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5.
3.1 本节适用于钢门窗铝合金门窗涂色镀锌钢板门窗等金属门窗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
3.2 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印刷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3.3 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3.4 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5.
3.5 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5.
3.6 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检验方法:观察
5.
3.7 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用弹簧秤检查
5.
3.8 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3.9 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5.
3.10 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
3.11 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
3.11 的规定
5.
3.12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
3.12 的规定
5.
3.13 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
3.13 的规定
5.4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5.
4.1 本节适用于塑料门窗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
4.2 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4.3 塑料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 200mm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4.4 塑料门窗拼樘料内衬增强型钢的规格壁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型钢应与型材内腔紧密吻合其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窗框必须与拼樘料连接紧密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5.
4.5 塑料门窗扇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5.
4.6 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5.
4.7 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5.
4.8 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检验方法:观察
5.
4.9 塑料门窗扇的密封条不得脱槽旋转窗间隙应基本均匀
5.
4.10 塑料门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 滑撑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并不小于30N
2 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观察用弹簧秤检查
5.
4.11 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检验方法:观察
5.
4.12 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
4.13 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
4.13 的规定
5.5 特种门安装工程
5.
5.1 本节适用于防火门防盗门自动门全玻门旋转门金属卷帘门等特种门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
5.2 特种门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5.
5.3 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5.4 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特种门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启动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观察
5.
5.5 特种门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5.6 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性能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律师你好,我姐夫承包路面建设工程的,关于地面工程验收,他想咨询一下,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解答如下:
1、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划分检验批;
2、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算;
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
说明:本条提出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检验批不是按抽查总数的5%计,而是采用随机抽查的自然间或标准间和最低量,其中考虑了高层建筑中建筑地面工程量较大、较繁,改为除裙楼外按高层标准间以每三层划作为检验批较为合适。对于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虽已做蓄水检验,为保证不渗漏,随机抽查数略有提高,以保证可靠。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是所有的地面工程在验收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质量验收规范为所有的验收工作提供了指导和参考,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的工程就需要引起大家注意。且达不到标准的建筑工程还有可能会引起国民的恐慌,所以这就需要大家格外注意。
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是指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2、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 3、单位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4、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单位工程的验收,应在单位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5、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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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程质量包括哪些方面?
施工质量控制包含方法的控制、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环境因素的控制 。方法控制,包含工程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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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市政工程的质量质量责任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程名称: 责任者姓名 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 岗位 项目经理 技术职称 岗位证 书编号 建造师: 岗位责任 1、 项目经理即为项目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 2、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学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确保企业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3、 对发包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场容等进行监督管理,考核验收全面负责。 4、 代表企业执行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和执行项目经理部企业签订的合同,保证各类合同目标实现。 5、 严把质量关,掌握设计意图,按设计规范、规程、检验标准施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正常施工程序施工。 6、 合理组织和调动生产要素,实施日常工作中的组织计划,指挥协调、控制、激励、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工期和效益的要求。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进行监督。 7、 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各类人员职责权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企业机关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约束。 本人意见 本人具备岗位资格和能力,愿意承担上述责任和法律规定的其它相关责任。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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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包括哪些方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的维修、加固、改造等 。 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一、 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 1、道路各层密度(压实度)试验。 2、回填土压实度。 3、混凝土强度。 4、预应力张拉。 5、桩基质量要求齐全(含动载试验,无破损试验)。 6、沥青混凝土含油量试验 。 二、 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 1、水泥、钢材、砂、石、砖、石灰、石灰土中的土、沥青等原材料试验资料。 2、计量设备校核资料。 3、各种预制件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 4、主要外购件合格证。 三、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 1、污水管道闭水试验,污水厂水满池试验。 2、道路弯沉试验。 3、桥梁静、动载试验等。 4、热力管道压力试验。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 凡下道工序覆盖部分的重要项目都需要隐验手续。 五、工程质量评定单 分项、分部、单位(群体)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六、质量事故处理。 报告、处理、结案及时,有市政质监站认可。 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 有质量目标、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文明施工安全、节约及专项方案设计,审批完备,设计交底、施工交底齐备,配比通知单、施工记录。 八、洽商记录竣工图 洽商、纪要、变更齐全,有编号,手续完备,竣工图清晰完整,与实际相符。 九、测量复核记录 控制点、基准线、水准点、复核记录,有放必复。
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责任包括哪些方面
[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委托方与承包方为完成特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建设单位称为委托方,勘察设计单位称为承包方,那么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的原则有哪些呢? 具体而言,有以下原则: 第一,建设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第二,要符合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三,要符合强制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四,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要符合美观、实用和协调的基本要求; 第五,要注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第七,要重视技术和经济相结合。 此外,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预算的需要;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第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发包人应当是法人或者自然人,承接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甲方是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部门,乙方是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资格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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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方面?
工程质量验收方法包括具体的检查手段,根据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方法和检查工作的实际经验,对一般建筑工程质量可归纳出看、摸、敲、照、靠、吊、量、套等八种检查方法。看既外观目测,对照有关质量标准进行观察。摸即手感检查,适用于装饰工程的某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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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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