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怎么认定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
建筑施工合同效力认定主要考量以下方面:
首先,主体资格。双方需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发包方是依法登记的法人等,承包方要有相应资质等级。
其次,意思表示。合同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再者,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禁止转包、违法分包等。
另外,程序合规。像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需按规定招标并中标。
若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且程序合规,则合同有效;反之,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如无资质承包、超越资质等级承包且竣工前未取得资质等情况。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如已履行部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二、建筑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责任如何划分
建筑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责任划分如下: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折价补偿。
对于损失赔偿,双方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发包人有过错,如提供的设计有缺陷、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等,应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有过错,如无相应资质、违法转包分包等,也需担责。若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过错大小及对损失的原因力比例确定责任份额。
三、建筑施工合同无效造成损失赔偿责任咋定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造成损失赔偿责任,依据双方过错来确定。根据《民法典》,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若建设单位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致合同无效,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施工方停工、窝工等损失。若施工单位无相应资质签订合同,对合同无效也有过错,需自行承担部分损失,如自身设备闲置费用等。
实践中,损失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确定责任比例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各方行为与损失间的因果关系、过错程度等因素。
在探讨怎么认定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当建筑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工程价款该如何结算。一般来说,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另外,合同无效后,过错方需要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也是关键。若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并造成对方损失,过错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果您对建筑施工合同效力认定后的价款结算、赔偿责任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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