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梯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期通常为三年,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该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另外,诉讼时效可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若遇到电梯买卖合同纠纷,应及时关注诉讼时效,避免因时效经过丧失胜诉权。
二、电梯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如何确定
电梯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依据《民法典》,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若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履行期限届满而一方未履行义务,此时权利人应知晓权利受损,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比如约定卖方在6月1日交付电梯,到期未交付,诉讼时效从6月2日起算。
若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权利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若在提出要求时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从其拒绝之日起算。
三、电梯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电梯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如下: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如买方向卖方书面要求按合同交付电梯或维修有问题电梯,从提出时起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若卖方承认电梯质量问题并承诺维修或更换,自同意时起时效中断。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买方因卖方违约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从提交材料起时效中断。
4.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如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等。
在探讨电梯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期多久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诉讼期的起算点,一般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但在实际中可能存在多种复杂情况影响起算。另外,在诉讼期内若出现法定的中断、中止情形,诉讼期也会相应变化。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期重新计算;中止事由消除后,诉讼期继续计算。若你对电梯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期的起算、中断、中止等问题还有疑问,或者面临相关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时机,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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