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请工亡待遇还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工亡待遇,需准备以下资料:
-工亡认定决定书。这是认定职工属于工伤死亡的关键凭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
-申请人及死亡职工身份证件、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等,用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及与死者关系。
-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等。
-工亡职工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号。用于接收工亡待遇款项。
-供养亲属需提供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等。
各地对资料要求可能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二、申请工亡待遇在法律上有其他特殊要求吗
申请工亡待遇,需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首先,职工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法定情形。
其次,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申请。
再者,需准备齐全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亡后,其近亲属可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申请工亡待遇在时效方面有法律要求吗
申请工亡待遇在时效方面有法律要求。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上述时效申请,可能会面临不被受理或权益受损的风险。
当我们探讨申请工亡待遇还需要什么资料时,除了已了解的常规资料,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工亡认定的时效性问题,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可能会影响待遇的申请。另外,若涉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请,亲属关系证明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这些都是与申请工亡待遇紧密相关的要点。要是你对申请工亡待遇的资料补充、认定时效、亲属抚恤金申请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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