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预售证未获取情况下,定金是否可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收取定金,该行为不具合法性。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因为合同无效,基于该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协商退还定金事宜,若开发商拒绝,购房者可通过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开发商退还;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凭借未取得预售证的证据,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退还定金。
法律支持退还定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在无预售证卖房的情况下,买卖双方所达成的购房意向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不具法律效力。购房者交付定金是基于未来能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现合同无效,定金收取便无合法依据。购房者可要求卖房者退还定金,若卖房者拒绝,购房者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定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定金,法院通常会支持该诉求。
三、无预售证卖房,双倍定金退还法律支持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若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里虽未明确双倍定金退还,但定金作为已付款一部分,在合同无效情形下,买受人要求双倍退还定金,若符合定金罚则适用条件,法院一般会支持。不过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由法院综合判定。
当探讨预售证未获取情况下,定金是否可退还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知晓。若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就收取定金,这本身违反相关法规,除了定金可退还,购房者还可能有权要求开发商给予一定赔偿。另外,若在等待开发商获取预售证期间,房屋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购房者不想再购买该房屋了,即便之后开发商取得预售证,在之前未取得预售证时收取定金的违规前提下,定金大概率也是能退还的。若你在这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比如退款流程、赔偿标准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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