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损失赔偿规定于民法典合同编。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此外,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二、合同法对损失赔偿范围界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损失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卖方违约未交付货物,买方的直接损失是已付货款及利息,间接损失是转售该货物可获的利润。若买方转售利润过高,超出卖方订立合同时预见范围,该部分可能不被支持。此外,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三、合同法对违约损失赔偿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违约损失赔偿方式主要有:一是继续履行,指违约方根据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适用于能够履行且有必要履行的情形。二是采取补救措施,如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适用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三是赔偿损失,违约方以支付金钱弥补对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四是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依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也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我们已经了解了损失赔偿合同法规定是什么,其实在实际应用中,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连的重要问题。比如损失赔偿的范围确定,除了直接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是否能纳入赔偿范围呢,合同法对此也有相关规定。另外,当出现双方都有过错导致损失的情况时,责任该如何分担,这也是大家常遇到的问题。如果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损失赔偿问题,或者对上述拓展问题存在疑惑,想进一步明晰权利和责任,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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