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注销导致员工被迫离职,一般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若协商不成,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注销致员工被迫离职赔偿标准具体是啥
公司注销导致员工被迫离职,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支付经济补偿时,公司需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若公司不支付,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三、公司注销迫使员工离职,赔偿不合理该咋维权
公司注销迫使员工离职属劳动合同终止情形。若赔偿不合理,员工可按以下步骤维权:首先与公司协商,明确表达自身诉求和依据《劳动合同法》应得赔偿标准。协商不成,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情况材料,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还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会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需注意,维权要在法定时效内进行,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在探讨公司注销被迫离职怎么赔偿的问题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需要了解。比如若公司在注销过程中未提前告知员工,导致员工措手不及找新工作,这种情况下除了常规赔偿外,员工是否可要求额外补偿。另外,若公司注销后才发现还有未结清的赔偿款项,员工该如何追讨。这些都是公司注销时员工被迫离职可能会遇到的复杂情况。如果您对公司注销被迫离职赔偿的具体计算、追讨方式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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