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赔偿n加一怎么算
“N+1”赔偿常见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N”是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是指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通常适用于用人单位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但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情况。
例如,某员工在单位工作3年7个月,月平均工资8000元,单位无过错辞退且未提前通知,此时“N+1”赔偿为:4个月工资(N=4,3年7个月按4个月算)加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即40000元(8000×5)。
二、赔偿N加一计算在法律上有何标准
“N+1”赔偿是实践中对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与代通知金的通俗说法。“N”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1”指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无果。
三、N加一赔偿在法律上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N+1”赔偿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N),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1)。适用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三种:一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N+1”赔偿中“N”按工作年限计算,“1”为代通知金。
在了解赔偿n加一怎么算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N”代表的是工作年限对应的月工资补偿,但这里月工资是有上限规定的,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另外,“+1”即代通知金,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能获得,只有符合法定情形,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时才需支付。若你对赔偿n加一的计算细节、适用情形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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