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越权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需分情况判断。
若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合同也有效,此为表见代理。比如,公司曾多次让员工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之后虽收回授权但未通知合作方,员工再签合同,合作方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合同有效。
若不属于表见代理,且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但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越权订立的合同被撤销后责任归谁
越权订立的合同被撤销后,责任承担需区分情况。若行为人越权订立合同,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越权,双方按过错各自担责。比如相对人明知越权仍签约,有过错;越权方未经授权签约也有过错,双方依过错大小分担损失。
若相对人不知且不应知越权,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不存在撤销问题。但合同因其他可撤销事由被撤销,越权方若无过错,不承担责任;若有过错,如隐瞒真实权限等,应赔偿相对人信赖利益损失,包括为订立合同支出的费用等。
越权订立合同被撤销后,损失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若越权方存在过错致合同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对方订立合同、履行合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直接损失,以及因合同被撤销导致的预期利益损失等间接损失。
若相对人明知或应知越权方无权限仍订立合同,相对人也有过错,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损失。如越权方过错大,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相对人过错大,则承担较多损失。双方过错相当,平均分担损失。
当我们探讨越权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时,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越权订立合同后,若合同被认定有效,那么越权方可能要对合同履行承担相应责任;若合同被认定无效,善意相对人有权要求越权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且,在实际处理这类合同纠纷时,还涉及到举证责任的分配等问题。如果你在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判定、后续责任承担以及纠纷解决等方面存在疑惑,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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