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发生胎死腹中的医疗纠纷,赔偿责任主体需依具体情形判断。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导致胎死腹中,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判断是否存在过错,需考量是否违反诊疗规范、是否尽到注意义务等。可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来确定。
若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损害,患者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也可向生产者或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二、民法典中医疗导致胎死腹中医生有啥法律责任
民法典中,医疗导致胎死腹中,医生可能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民事上,若医生诊疗行为存在过错,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医院需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损害,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行政上,若医生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卫生行政部门可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给予警告、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刑事上,若医生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三、民法典下医疗致胎死腹中医院担何法律责
在《民法典》框架下,医疗致胎死腹中,若医院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依据《民法典》第1218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因医院违规操作、误诊等致胎死腹中,家属可主张赔偿。
行政责任方面,卫生行政部门会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视情节对医院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若构成犯罪,如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依《刑法》第335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当探讨民法典胎死腹中的医疗纠纷由谁赔偿时,除了明确赔偿主体,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赔偿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如何确定,这不仅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等直接损失,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另外,如果对责任认定和赔偿结果存在争议,后续的维权途径和法律程序是怎样的。若您在面对胎死腹中的医疗纠纷时,对赔偿主体的判定、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或者维权流程等方面仍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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