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履行抗辩权本身不能直接用于解除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它主要是一种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目的在于对抗先履行方的履行请求。
若先履行方存在违约行为,后履行方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当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后履行方可以依据《民法典》规定的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需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后能否合法解除合同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后,符合法定条件时可合法解除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履行要求。
若先履行一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主要债务,或其迟延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后履行一方可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不过,解除合同应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三、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合法解除合同有啥条件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合法解除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存在双务合同且有先后履行顺序,即双方互负债务,且一方应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二是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如未按约交付货物、交付货物质量不符等。三是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届清偿期,若未到履行时间,后履行方不能行使。四是先履行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构成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后履行一方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合法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先履行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讨论能不能先履行抗辩权解除合同这个问题时,有一些相关拓展值得关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后,若先履行方依旧未履行义务,后履行方持续享有抗辩权,但并不意味着必然能直接解除合同。需判断先履行方的违约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如果构成根本违约,后履行方则可以依据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此外,合同解除后还涉及到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后续的财产返还等问题。若你对运用先履行抗辩权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后续处理等有更多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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