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和出租人其实都是负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而作为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相应的租金,就是其最重要的义务之一。不过现实中要是出现承租人不付租金的情况,此时出租人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承租人不付租金的要怎么办
按国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终止租赁合同。
如果房东要求承租人搬出该租赁房屋,但承租人不肯搬出去,房东又追不到钱,那么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财产。但不可自行扣押其财产和强行赶出,此类措施只能由法院依法进行。
二、租房时怎样才更好地避免纠纷?
1、在签订合同时,将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尽量考虑周到,约定处理方式方法,如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拖欠租金达多少个月以上或拖欠费用达多少元以上,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也可约定拖欠租金可用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也可约定承租方弃置房屋不顾的情形,出租方有权封存、拍卖房内物品,等等。这样,日后出现这样情况,处理起来就有依据。只要这些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令,都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解除合同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一定要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到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只有解除合同通知送到对方手上时,合同才算解除。
三、房屋出租后还能做买卖吗?
如果您是房屋的产权人,就在房产出租期间,仍然可以将房产出售和抵押(用以取得贷款)。这对房产的租赁关系不产生大的影响,即产权人在房产出租后,仍然可以行使对房产的处理权。
房产出售以后,如果原租赁合同中没有列明该房产出售时租赁合同即中止的约定条款,则新的产权人就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延续有效期限。若租赁期间房产被产权人用于抵押,如果抵押权人(金融机构)没有处理该房产,产权人没有发生变化,对租赁关系没有影响;即使抵押房产被抵押人处理,其租赁合同也继续有效。
但是,房产出租人(房屋产权人)要出售该房产,必须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人,让承租人有一定的考虑时间和联系搬迁的时间。同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承租房产的权利。
现实中要是出现承租人不付租金的情况,此时出租人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首先可以对承租人进行催告,要求其补交租金。而要是不付租金累计超过了6个月的话,此时出租人就可以依法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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