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与理念
孙启发律师就职于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2xxxxxxxx203756。自2020年开启执业生涯以来,他在天津津南区这片法律服务的热土上深耕不辍。他身兼数职,是天津市法律援助律师、津南区法律援助律师、津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津南区村居法律顾问以及工会驿站公益律师,曾任检察院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和天津市法律逻辑论坛会员。他始终秉持“专业、踏实、认真、负责”的执业理念,多年来办理案件300余件,解答咨询上千人,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律人的使命。
在一起股东协议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与某XX管理公司签订《股东协议书》,出资100000元,XX公司承诺赠送1%的原始股权等权益。然而,协议签订后,XX公司未召开股东会决议,也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当事人多次沟通无果,认为XX公司构成根本违约,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出资款。一审判决后,XX公司不服上诉,认为《股东协议书》系股权转让合同,自己不应承担返还义务。
孙启发律师接手二审代理后,仔细审查证据,明确核心争议焦点。在庭审中,他针对XX公司的上诉理由逐一反驳。对于合同性质,他指出协议权利义务指向股权,应认定为股权转让合同关系,XX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应承担义务;对于根本违约,强调XX公司怠于履行主要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出资款返还,说明合同解除后XX公司应返还出资款。同时,律师提交沟通记录,进一步印证XX公司的违约行为。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件明确了股东协议的性质及双方权利义务,为类似纠纷处理提供了指导。
解决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某劳动服务公司与某金属制品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劳动服务公司向金属制品公司派遣员工,金属制品公司承担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保等费用。第三人作为派遣员工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四级。劳动服务公司按要求将第三人社保关系转至金属制品公司,但金属制品公司自2017年6月起停止为第三人缴纳社保。第三人申请仲裁确认与劳动服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和法院均支持了第三人的请求。劳动服务公司为第三人补缴了社保费及滞纳金共计105398.96元。
劳动服务公司认为根据协议,补缴费用应由金属制品公司承担,遂委托孙启发律师诉讼追偿。孙启发律师审查协议内容,收集缴纳凭证、票据、判决书、裁决书等证据。庭审中,金属制品公司未到庭,孙启发律师详细阐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指出金属制品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应承担社保缴纳义务,劳动服务公司有权追偿。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决金属制品公司支付补缴费用。这起案件厘清了劳务派遣关系中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责任归属,为劳动服务公司追回了巨额费用。
多元业务能力体现
孙启发律师的业务能力不仅体现在上述两起典型案件中,他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房屋买卖纠纷、房屋继承和赠予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劳动报酬及赔偿争议纠纷、社会保险福利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加班费仲裁、赠予合同纠纷、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动产合同纠纷等民商事领域,以及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非法经营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涉诈、洗钱罪等刑事领域。在处理各类案件时,他都能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服务地区与社会贡献
孙启发律师主要服务于天津津南区,他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和工会驿站公益律师等职务。通过这些工作,他为当地居民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解决了许多法律难题。他的服务不仅局限于诉讼案件,还包括大量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工作,提高了当地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他的努力为津南区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未来展望与持续发展
随着法律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孙启发律师将继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他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处理案件时,他将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同时,他也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法律援助,为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孙启发律师有望在天津津南区的法律服务领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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