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四季最炎热的时候,有的劳动者难免会顶着烈日不停的工作着,但也不是完全的没有为劳动者考虑福利,国家对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劳动者们颁发了一定的高温补贴标准,且在规定的高温时间内按时发放。那么在规定高温期间无条件发放无锡员工高温补贴吗?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一、高温期间无条件发放无锡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吗?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发放时间:6-9月
无锡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二、高温补贴发放条件
江苏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三、具体法规
中国关于高温之下的劳动保障政策相当空白,翻阅相关资料,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的高温劳动保护条例,仅有1960年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这个规定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田间作业”,而事实上,在炎热夏季各行各业都有一个防暑降温问题,各行各业劳动者也都依法享有获得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和合理的防暑降温待遇的权利。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以第三产业的高度发展为鲜明特征的,而《暂行办法》根本没有覆盖第三产业。此外,该规定也没有表明,什么温度情况下,员工可以放假休息。更值一提的是,该条例没有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即使企业不遵守,它也难以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
通过仔细阅读以上文我们不难知道高温规定时间为从6月开始以后的四个月中,劳动者需要满足条件:如果室外温度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和工作单位不能将工作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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