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会受到什么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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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科主任承担赔偿费用的5%。2、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费用的15%。3、经人民法院判决赔偿的:1、医院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费用的20%。2、医院负对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费用的15%。3、医院负次要或轻微责任的,承担赔偿费用的10%。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会受到什么处罚?

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趋紧张。为了有效的解决医疗纠纷,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得益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得以缓解。对于那些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的工作人员会受到什么处罚?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是良好解决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尤其是进一步做好防范医疗事故的具体措施。

(二)医疗人员有过错的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纠纷。

(三)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损害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

(1)严重医疗差错是指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治疗时间。

(2)一般医疗差错是指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痛苦。

(四)医疗人员有过错的医疗纠纷、医疗差错的直接(主要)责任人,是指其行为与患者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关系,并对不良结果起决定作用的人员。由复杂原因或多环节因素而产生的医疗纠纷、医疗差错,根据有关人员在造成不良结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其所负责任。

二、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会受到什么处罚?

医疗纠纷处理结束后,科室应组织全科医护人员进行认真讨论,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对较重大的医疗纠纷,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讨论。

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进行经济赔偿的,相关科室及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一)科主任承担赔偿费用的5%;

(二)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费用的15%;

(三)经人民法院判决赔偿的:

1、医院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费用的20%;

2、医院负对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费用的15%;

3、医院负次要或轻微责任的,承担赔偿费用的10%。

(四)未经医疗事故鉴定和人民法院判决,经第三方调解或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赔偿,并经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认定医院负有一定责任的,责任人按以下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2万元以下(含2万元,下同),当事人承担25%。

2、20001元—5万元,当事人承担赔偿费用的20%;

3、50001元—10万元,当事人承担赔偿费用的15%;

4、100001元—15万元,当事人承担赔偿费用的10%;

5、15万元以上,当事人承担赔偿费用的8%。

根据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在发生医疗纠纷后,若不及时处理的,是会受到较为严厉的处罚的。那么,具体来说,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会受到什么处罚,这要根据发生的医疗事故的等级来判断,等级越高的,处理失误处罚也就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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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标准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有哪些规定 1、医疗安全工作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发生医疗纠纷或缺陷,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认真调查并处理。同时上报医务科。 2、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患者及家属的解释工作,尽量把矛盾化解在科室层面。 3、若患者要求复印病历,按有关规定办理。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及病程记录应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进行封存。封存的病例及实物保存在医务科,夜间由总值班保管。 4、对科内解决不了的纠纷或较为严重的医疗纠纷由业务院长根据医务科的报告,组织院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讨论和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人的认定 1、任何纠纷一旦发生必须有总结材料。 2、责任人认定:主管医师或首诊医师为主要责任人。下级医师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技术失误、不负责任、脱岗、甚或推卸责任等产生的纠纷上级医师为主要负责人;手术台上主刀医师为主要责任人;因见习医生、实习生、进修生发生的纠纷,带教老师为为主要责任人;医疗纠纷、事故主要原因属于护理方面的,追究护士、护士长的相应责任;责任人界限不清的视为共同责任。 3、纠纷发生科室和相关责任人不配合解决纠纷,不参加医疗事故鉴定等,均以医务科处理意见为准;故意给医院制造麻烦,挑起医疗纠纷的,医院从行政角度给予从严处理。 4、经过院内及(或)市级医院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和通过法律途径或上级主管行政部门主持解决,科室和责任人必须认可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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