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入职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签署劳动合同,由于该合同一般不是现拟定的,所以劳动者在看合同时需要格外的留意自己的薪资待遇、休假规定以及被辞退后是否有经济补偿等。入职一年半被公司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入职一年半被公司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工作满一年半可以加薪吗?
首先,我们作为员工,工作满一年如果想要让老板给你加薪,那么就必须主动提出来。
其次,在向老板要求加工资时,除了把加工资的理由一条一条摆出来,详细说明你为公司做了什么贡献而应该提供报酬之外,最重要的应该是确定自己提出的加薪数额。你提出的数额,应该超过你自己觉得应该得到的数额。注意,关键是超过。鉴于你与老板之间地位不平等,这就需要勇气,事先一定要对着镜子,好好练一下这个超过的数额,这样见了老板就不会欲言又止,吞吞吐吐了。
然后,了解你的薪水行情。譬如,月薪是介于两千还是三千之间?当然,你不能问别人具体赚多少,但是你可以问问一般的行情。多数的雇主会对开给你的薪酬做一些说明。譬如,他们可能会说,因为你没有那么多经验,所以你的薪水会比较低;他们也可能会说,因为你在公司的成绩不错,所以你的薪水会高一点。不管是哪种说法,了解你的薪水行情,都会为你提供帮助。
还有,一般人跟老板谈加薪,加薪的数额都不多,但是有的时候这种低数额的要求反而会对他们有害无益,提的数额越低,在老板眼里的身价也就越低,这大概是人性的怪诞之处吧!就好像有时候我们去商场买东西,标价太低,我们反而不相信了,考虑不买了。反过来,如果我们提的数额更合理而且略高一些,可能会促使老板重新考虑你的价值,也许他会想,这家伙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呢?是不是真的有什么过人之处我没有发现呢?也许最后你得不到要求的数额,老板也可能对你更好,比如会改变你的工作条件,考虑提升你的职位等等。
最后,你要心里很清楚,和老板谈加薪的过程就是一场博弈,而且是最为惊心动魄的博弈,最好不要弄的两败俱伤,一拍两散,辞职走人,这是双输的结果,我们期待的是双赢的结果。
工作满一半年,老板会综合对你的能力和价值的了解,判断出该给你加薪的幅度,并以此作为讨价还价的意见。如果你的理由充分,又有事实根据,可能跟老板对你的看法有出入,发生心理学的所谓认知不一致。老板会设法协调一下这种不一致。
但是,如果你不把这种认知不一致暴露出来,在加薪的对局中你就会处于下风,因为他一直抱着成见。你提供了不同的看法,就迫使他重新评价你,以新的眼光看待你,最后达成有利于你的和解的可能性反而更高。
单若签署的合同的规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关于补偿条款的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此时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计算经济补偿金。如果职工在入职后想要加薪的,必须主动委婉的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