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些犯罪分子会利用人们渴望一夜暴富的心理,对别人宣称低投入高回报之类的话,来诱惑别人进行资金投入,之后这些钱就犹如石沉大海。其实这种犯罪手段就是非法集资。那么从法律上来讲什么是非法集资呢?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有哪些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三、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因此法律上也没有非法集资罪的说法,而是根据其犯罪类型性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国家对它们分别有处罚规定: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集资其实就是以另一种方式骗取人们的钱财。人们之所以会上当就是渴望一夜暴富的心理作祟,大家都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道理,但是却抵御不了金钱的诱惑,希望大家在遇到宣称低投入高回报之类的投资时,擦亮自己的眼睛,三思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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