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形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04
浏览10w+
张叶律师
张叶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8人
专家导读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除可以收取检索。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
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形式是什么?

在这个信息时代,政府信息占据了重要位置,其具有涉及范围广、信息内容权威等特征。正式因为政府信息的重要性,所以要求和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必须公开。居民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也是比较多的。那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形式是什么?小编通过下面这篇文章告诉大家。

一、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形式是什么?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二、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写明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用数据电文的方式。并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果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没有作出答复,申请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式寻求救济。

综上所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形式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照申请公开。在主动公开的形式中,政府部门可以采取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告及电视媒体等多种方式,对外公布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机构要在信息产生之日起二十天内及时对外发布。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9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形式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8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3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4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3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1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5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8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7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0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7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京152****821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357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7****396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行政处罚证据的形式和形式应当符合法定要求
[律师回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7〕193号)指出,严格依法调查取证。证据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行政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要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调取的相关证据,必须明确证据的法定形式和基本要求。一、行政处罚案件证据形式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任何证据都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所谓证据的内容是指案件的事实。证据的形式则是指案件的事实的外在表现方式,是审查判断证据可采信的重要内容和途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证据被采用,除内容因素外,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证据形式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勘验笔录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当场当场进行调查、处理、处罚而制作的文字材料属于现场笔录。采集这类证据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属于书证。这类证据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文件或其它物品。采集这类证据应根据不同的形式把握各自的法定条件。调取原件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应当注明出处并经核对无异后加盖印章;报表、图纸、帐册、科技文献应有说明材料;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由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盖章。以其存在形式、外部特征、内在属性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实体物和痕迹的证据属于物证。采集物证应调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调取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该物证的照片。
行政处罚的证据的形式和形式应当符合法定要求
[律师回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7〕193号)指出,严格依法调查取证。证据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行政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要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调取的相关证据,必须明确证据的法定形式和基本要求。一、行政处罚案件证据形式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任何证据都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所谓证据的内容是指案件的事实。证据的形式则是指案件的事实的外在表现方式,是审查判断证据可采信的重要内容和途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证据被采用,除内容因素外,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证据形式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勘验笔录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当场当场进行调查、处理、处罚而制作的文字材料属于现场笔录。采集这类证据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属于书证。这类证据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文件或其它物品。采集这类证据应根据不同的形式把握各自的法定条件。调取原件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应当注明出处并经核对无异后加盖印章;报表、图纸、帐册、科技文献应有说明材料;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由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盖章。以其存在形式、外部特征、内在属性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实体物和痕迹的证据属于物证。采集物证应调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调取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该物证的照片。
我的朋友想看看有关政府的信息,但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我想帮我朋友问问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是有哪些的呢?
[律师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是有哪些呢?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方式和程序
  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公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诸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哪些?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1、指定地点为:1)诸暨市政府办公室,地址:诸暨市东一路19号2)诸暨市档案馆,地址:诸暨市东一路68号4楼3)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新闻媒体、资料汇编、公开栏、会议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行政处罚的证据形式和法定要求
[律师回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7〕193号)指出,严格依法调查取证。证据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行政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要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调取的相关证据,必须明确证据的法定形式和基本要求。一、行政处罚案件证据形式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任何证据都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所谓证据的内容是指案件的事实。证据的形式则是指案件的事实的外在表现方式,是审查判断证据可采信的重要内容和途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证据被采用,除内容因素外,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证据形式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勘验笔录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当场当场进行调查、处理、处罚而制作的文字材料属于现场笔录。采集这类证据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属于书证。这类证据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文件或其它物品。采集这类证据应根据不同的形式把握各自的法定条件。调取原件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应当注明出处并经核对无异后加盖印章;报表、图纸、帐册、科技文献应有说明材料;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由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盖章。以其存在形式、外部特征、内在属性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实体物和痕迹的证据属于物证。采集物证应调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调取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该物证的照片。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3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哥们儿在执法机关部门工作,现在要去行政处罚了,行政处罚形式包括那些行政处罚形式?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
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
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
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法除以列举方式规定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考虑到这六种行政处罚可能不足以处罚行政违反行为,又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种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可以创设六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新创设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劳动教养、通报批评、强制履行兵役、责令恢复植被、责令退还、限期拆除、限期治理、责令退回土地、驱逐出境、撤销注册商标、注销城市户口等。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及程序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行政处罚证据的形式和格式应当符合法定要求
[律师回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7〕193号)指出,严格依法调查取证。证据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行政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要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调取的相关证据,必须明确证据的法定形式和基本要求。一、行政处罚案件证据形式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任何证据都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所谓证据的内容是指案件的事实。证据的形式则是指案件的事实的外在表现方式,是审查判断证据可采信的重要内容和途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证据被采用,除内容因素外,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证据形式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勘验笔录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当场当场进行调查、处理、处罚而制作的文字材料属于现场笔录。采集这类证据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属于书证。这类证据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文件或其它物品。采集这类证据应根据不同的形式把握各自的法定条件。调取原件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应当注明出处并经核对无异后加盖印章;报表、图纸、帐册、科技文献应有说明材料;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由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盖章。以其存在形式、外部特征、内在属性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实体物和痕迹的证据属于物证。采集物证应调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调取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该物证的照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井冈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哪些形式?
井冈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有网上公开和指定公开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等重要信息,属于市政府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政府以公益事业形式修路占用农民土地,该怎么补偿?
[律师回复] 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自治区。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自治区,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自治区,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根据社会,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经省。1,由省、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经济发展水平、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3。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2。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直辖市规定,由省。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形式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