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如何保修?

最新修订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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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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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如何保修?

随着国家发展工程建筑也每年递增,工程在施工时需注意质量安全,施工完工后让需要质量保证。所以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保证的范围有多少及出现问题怎么解决也成了建设单位和甲方单位关心的问题。小编近期就这些问题给大家做了一和汇总解答。

一、工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范围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二、工程在质量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一般应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确定维修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但当问题较严重复杂时,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只要是在保修范围内,均先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不得推诿扯皮。对于保修费用,则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三、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是什么?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是国家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不能缩小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工程质量保修的内容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以上就是关于工程质量保证的年限,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及保修范围的解答。工程安全是工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标准,为了避免出现更多“豆腐渣工程”,工程质量保修也极为重要,工程质量保修的内容一定要由施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出约定,避免因为工程质量保修而生出的上海法律纠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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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如何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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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2、质量保修期。3、质量保修责任。4、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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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质量关乎人身安全和使用者长期的日常使用,施工企业应在保修期内对建筑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合同和同时,承包方应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一定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时用此钱款维修,若无质量问题会全部归还。以下是最新工程质量保修规定详细内容:
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规定(2017年最新版)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规定。
二、释义本条是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规定。
(一)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制度指对建筑工程在交付使用后的一定期限内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施工企业承担修复责任的制度。建筑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耐用消费品,一旦建成后将长期使用。建筑工程在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被发现的,必须经修复完好后,才能作为合格工程交付使用;有些质量问题在竣工验收时未被发现,而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定期限内逐渐暴露出来的,施工企业则应当负责无偿修复,以维护用户的利益。目前,不少房屋建筑质量较差,留有较多质量隐患。一些房屋在竣工验收时合格,而在住了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后,许多潜在的质量问题才显露出来。如屋面漏水,墙壁裂缝或墙皮脱落,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砂,上下水管道、暖气管道漏水、堵塞,暖气不热,电气故障,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定等等,这些问题相当普遍和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为了明确施工企业对其施工的建筑工程应负的质量责任,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本条明确规定,对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二)按照本条的规定,对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的范围包括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建筑物的安危,这两项工程是不允许存在质量隐患的,而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也很难通过修复办法解决。规定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实行保修制度,实际上是要求施工企业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对使用中发现的地基基础工程或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问题,如果能够通过加固等确保建筑物安全的技术措施予以修复的,施工企业应当负责修复;不能修复造成建筑物无法继续使用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屋面防水工程。鉴于目前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屋面漏水问题突出,本条将屋面防水工程的保修问题单独列出。对屋顶、墙壁出现漏水现象的,施工企业应当负责保修;
3、其他土建工程。指除屋面防水工程以外的其他土建工程。包括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等。如,对正常使用中发现的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墙皮、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泛水、积水,阳台积水漏水等土建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应属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由施工企业负责修复。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包括电气线路、开关、电表的安装,电气照明器具的安装,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的安装等。建筑物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等属于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的质量问题的,施工企业应当承担保修责任。
5、供热、供冷系统工程,包括暖气设备、空调设备等的安装工程等,施工企业也应对其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6、其他应当保修的项目范围。本条没有全部列举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保修责任的项目范围,而是使用“等”字来概括,同时授权对具体保修范围作出规定。因此,凡属规定和合同约定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保修责任的项目,施工企业都应当负责保修。
(三)关于保修期限的确定考虑到各类建筑工程的不同情况,本法对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问题未作具体规定,而是授权对最低保修期限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本条对确定建筑工程保修期限的原则作了明确规定。确定建筑物保修的具体期限,应当遵循本条规定的原则。这些原则是:保证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本条所说的“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与本法第六十条规定中所说的合理使用年限的含义相同。对危及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安全使用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负责保修。如按照本法第六十条关于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责,应当延及建筑物的合理寿命期间。维护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建筑产品是以高额投资取得的长期使用的特殊产品,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应当与建筑产品的特点相适应,不能过短。否则,用户以高额投资取得的建筑产品在短期内即出现质量问题而无人负责,势必损害用户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将由依照上述原则作出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的具体规定。应注意的是,规定的保修期限,属于最低保修期限,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施工的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不能低于这一期限。国家鼓励施工企业提高其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目前,已有一些施工企业就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问题作出了自己的规定,这些规定与现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延长。如目前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建筑工程保修项目的保修期限,除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外,其余为6个月到1年。而某建设集团公司则将其承建的建筑工程的全部保修期限延长为10年;另一建筑集团公司则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保修期限延长为20年到40年。这些企业对工程质量负责、对用户负责的作法,受到社会普遍欢迎。最新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定义了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其中部分质量问题一般在竣工时无法得知,只有经过使用才会显露出来,此时建筑施工单位应对问题进行处理维修。地基、主体、防水、门窗土建工程、电路工程等都包括在内。整体质量水平应保持在合理年限内能够不出现问题,正常使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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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证书怎么填
[律师回复] 屋面防水工程。三,承包人实保修,采取安全防范措施;5;6、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本文即对工程质量保修书提供了一个范本、法规。3:年月日相关阅读、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建筑工程完工之后、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曰起计算、给排水管道,为保证工程质量.属于保修范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____,供热与供冷系统,对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屋面防水工程。具体保修的内容。发包人(公章),电气管线.装修工程为____年、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和承包人一般都会签署一个工程质量保修书.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发包人(全称),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以确保承包人能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二;4。2。本工程质星保修书.电气管线,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双方约定如下,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法定代表人(签字),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内派人保修、供冷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年;7:承包人(公章)。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应该怎么填写呢,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年。4。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经协商一致、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2:1。一,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主体结构工程,按照有关法律: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内容是什么有没有范本。五、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法定代表人(签字).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内容的项目.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3。四.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由施工合同发包人.质量保修完成后、质量保修责任1。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发包人组织验收:____承包人(全称):____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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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
第一条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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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材质质量保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屋面防水工程。三,承包人实保修,采取安全防范措施;5;6、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本文即对工程质量保修书提供了一个范本、法规。3:年月日相关阅读、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建筑工程完工之后、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曰起计算、给排水管道,为保证工程质量.属于保修范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____,供热与供冷系统,对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屋面防水工程。具体保修的内容。发包人(公章),电气管线.装修工程为____年、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和承包人一般都会签署一个工程质量保修书.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发包人(全称),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以确保承包人能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二;4。2。本工程质星保修书.电气管线,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双方约定如下,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法定代表人(签字),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内派人保修、供冷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年;7:承包人(公章)。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应该怎么填写呢,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年。4。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经协商一致、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2:1。一,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主体结构工程,按照有关法律: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内容是什么有没有范本。五、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法定代表人(签字).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内容的项目.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3。四.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由施工合同发包人.质量保修完成后、质量保修责任1。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发包人组织验收:____承包人(全称):____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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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是多少?
建筑工程如果竣工之后所涉及到的质量保修年限基本最低都在两年以上。就比如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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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您好,我一个好朋友才在沈阳才买了一间毛胚房,上次去看的时候,发现墙角有裂缝,想问一下沈阳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您提出沈阳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是什么的问题资料整理如下,希望可以帮助您:第八条建筑工程保修期间,用户有权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向责任单位提出保修和赔偿的要求,也可以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
第九条市、区、县(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设专人接待、登记用户的投诉,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必要时组织鉴定,及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保修,并实施监督。
第十条责任单位在接到用户保修要求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保修通知后,必须在三日内派人到现场核查情况,确属工程保修范围内的,与用户共同确定保修内容,并在十五日内予以保修。工程保修中,用户应当给予配合。
第十一条保修项目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规程、标准和原设计图纸的要求。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负担维修费用。
责任单位被解散、撤销、宣告破产而终止的,保修由其主管机关负责实施;责任单位分立、合并或其他变更的,保修责任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在保修期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不合格导致的质量问题,有关单位按下列规定承担质量责任,负担维修费用:
(一)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质量责任;
(二)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质量责任;
(三)属于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提供虚假或错误检测报告的,由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承担质量责任。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实行保修抵押金制度。
在建设单位组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标准,将保修抵押金存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或者由建设单位从工程结算价款中一次性划拨存入。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保修抵押金的存入、使用、退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保修抵押金存入标准:
(一)住宅工程按工程造价的3%;
(二)工业与公共建筑按工程造价的1.5%;
(三)其他工程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确定的比例。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保修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七条工程保修期满,建筑工程保修抵押金应按下列规定退还:
(一)在工程保修期内,未出现属于施工质量问题,或虽已出现,但施工承包单位已按规定进行维修,并经验收合格,抵押金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施工单位。
(二)属于施工承包单位责任,但建设单位未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也未经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同意,擅自委托其他单位维修的,维修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保修抵押金和利息仍退还施工单位。
(三)施工承包单位已终止或变更的,按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费用从保修抵押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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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修书的范本是什么?
[律师回复] 屋面防水工程。三,承包人实保修,采取安全防范措施;5;6、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本文即对工程质量保修书提供了一个范本、法规。3:年月日相关阅读、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建筑工程完工之后、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曰起计算、给排水管道,为保证工程质量.属于保修范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____,供热与供冷系统,对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屋面防水工程。具体保修的内容。发包人(公章),电气管线.装修工程为____年、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和承包人一般都会签署一个工程质量保修书.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发包人(全称),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以确保承包人能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二;4。2。本工程质星保修书.电气管线,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双方约定如下,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法定代表人(签字),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内派人保修、供冷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年;7:承包人(公章)。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应该怎么填写呢,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年。4。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经协商一致、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2:1。一,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主体结构工程,按照有关法律: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内容是什么有没有范本。五、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法定代表人(签字).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内容的项目.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3。四.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由施工合同发包人.质量保修完成后、质量保修责任1。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发包人组织验收:____承包人(全称):____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工程保修期是多久
[律师回复] “质量保修期是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算。有别于质量缺陷责(质量缺陷责是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二者之间可能存在重叠现象。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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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多久?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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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超出质保期发生质量问题有谁负责维修
[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因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责任而监理单位是监控主体,对施工过程具有一定的控制职权,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应有的监理责任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主要体现在行为合法性上,只要行为合法,当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对此是没有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如下:
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2、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当其采取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监理单位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
3、某工序分项工程完工后,如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其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保修期内,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保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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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题:答: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涉及多个(本)规范、规程,不可能详细列出,只能整理出概略内容供你参考。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和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各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建设完成标准见交房标准 二、楼地面 三、室内墙面、顶棚 四、门窗工程 五、楼梯(包括户内楼梯) 六、阳台 七、防水工程 八、安装工程 1、水、电、暖、燃气等各种预留接口处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如注明给水、热水、电视、电话、安防等。计量仪表安装位置适当。暖气干管标识供回水方向;散热器支管标识供回水方向。 2、墙体、地面等处的暗敷管线应做与实际位置相符的明显标志,注明种类和水流方向。暗敷管道保护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3、卫生洁具、明装管道、散热器等明装设施安装牢固、面漆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无锈蚀。 4、给排水、采暖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情况,穿楼层及墙体处不得有渗、漏、透现象,排水管道畅通。 5、开关、插座接触良好,位置适当(卫生间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墙体上),其面板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端正,表面洁净。 6、同一室内的相同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水平标高上,高差小于5㎜。 7、接线箱、配电箱开启灵活、锁具完整、回路标注清晰,配电箱内应附系统图及接线图,箱内元器件使用正常。 8、明设避雷线支架牢担础曹飞丨读查嫂肠讥固,间距适合,不应有锈蚀现象。接地电阻阻值符合设计要求。 9、消防设施齐全,消防箱无受损、附件配置齐全,消防标志正确、醒目。 10、电梯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部分均有可靠接地,起落运行平稳,信号显示正常。1 1、电梯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动作正常,轿箱内洁净、无损坏、并应有紧急求助功能。 九、建筑物外墙面 十、其他工程 十、其他工程1、散水宽窄一致,面层抹灰密实、平整、无裂缝,沥青灌缝密实、均匀、无污染,散水边土方回填密实,雨水疏排及时。 2、室外台阶及楼梯踏步应上下舒适,踏步上下时无过高或过低感觉。 3、单元门、防火门、车库门、防盗门每栋楼必须一致,安装螺栓不外露,表面洁净,无污染、无碰撞、无锈蚀、无变形,开关灵活。 4、楼牌编号位置统一,固定牢固、整洁,统一制作安装。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界定?
[律师回复] 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界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
(2)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
(3)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发生质量事故工序及与之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
(4)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后,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5)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时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除工程部、设计、施工单位外,还应请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相关人员参加。分析会要查明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责任方必须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在质量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工程部。工程部签署意见并经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会签后,报设计单位。
(7)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8)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写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财务部应及时将工程造价的调整情况报告指挥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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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年?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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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我朋友在建筑装修公司上班,因为刚去,对很多东西都不了解,那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呢?
[律师回复]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10.1 强制性条文 1 第
3.
1.1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2 第
3.
1.5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 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 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 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 第
3.
2.3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 量标准的规定。 4 第
3.
2.9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 防腐和防虫处理。 5 第
3.
3.4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 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 配套设施。 6 第
3.
3.5 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 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7 第
4.
1.12 条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8 第
5.
1.11 条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9 第
6.
1.12 条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它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10 第
8.
2.4 条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 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 安装必须牢固。 11 第
8.
3.4 条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2 第
9.
1.8 条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 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 内使用。 13 第
9.
1.13 条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 符合设计要求。 14 第
9.
1.14 条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 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 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5 第 1
2.
5.6 条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10.2 送检项目 1 第
4.
1.3 条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2 第
5.
1.3 条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3 第
6.
1.3 条 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4 第
7.
1.3 条 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5 第
8.
1.3 条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06
(2) 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 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4) 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6 第
9.
1.3 条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进行复验:
(1)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 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
(3)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强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 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7 第 1
2.
1.3 条 细部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10.3 验收用表 207
上述是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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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该怎样举报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建筑工程质量该怎样举报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举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途径很多,如果是已竣工建筑,首先应向物业公司反应举报,一些小问题物业公司都能解决,物业公司无法解决可向当时建设局工程处举报。如果是在建工程的质量问题,应先向监理公司或开发商举报,若起不了作用再向当地质量监督站或建设局工程处举报。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四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建筑工程质量要怎样举报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举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途径很多,如果是已竣工建筑,首先应向物业公司反应举报,一些小问题物业公司都能解决,物业公司无法解决可向当时建设局工程处举报。如果是在建工程的质量问题,应先向监理公司或开发商举报,若起不了作用再向当地质量监督站或建设局工程处举报。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四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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