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背景铸就专业实力
李忠宝律师拥有广西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和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2015年便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他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不仅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还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曾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先后在边防检查站、法制科、侦查队等部门工作,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如今,他身兼多职,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云南天外天(楚雄)律所主任律师、党支部书记等,还在多个行业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此外,他还荣获诸多荣誉,2020年12月、2023年12月先后两次被楚雄州律协评为“优秀律师”,2021年6月被评为“楚雄州优秀共产党员”等。
二、典型案例彰显辩护风采
2019年6月3日晚,原告袁XX在XXX公园散步时,因广场排水沟地面盖板突然断裂塌陷,跌入排水沟受伤,构成十级伤残。被告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XXXXXX局辩称已设置警示标志并尽到管理职责,拒绝全额赔偿。李忠宝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启了艰难的维权之路。他首先明确诉讼主体与赔偿责任,经过调查取证,确认被告社发局是公园的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主张其对公共场所的设施安全负有直接责任。针对被告试图将案件定性为一般侵权或建筑物倒塌的辩解,李律师主张符合地下设施损害的法律特征,最终法院采纳其观点,将案由定为“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三、核心辩护击破关键抗辩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在事发前设置了警示标志。李忠宝律师申请现场证人廖X、孔X出庭作证,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证明原告受伤时现场周围并未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是事后放置的。他还提交了原告受伤时的现场照片,结合证人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提交的“安全巡查记录表”和“情况说明”,李律师指出这些证据系物业公司单方制作,且无法证明警示标志是在原告受伤前设置的。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质证意见,认定被告证据不足。
四、据理力争保障客户权益
在赔偿金额计算上,李忠宝律师为原告争取最大利益。他详细列举并主张了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17万余元,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有力支持赔偿请求的合理性,还成功争取到2000元的精神抚慰金。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李律师关于被告“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8,095.94元。李忠宝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护能力,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他的客户群体广泛,不仅有个人客户,还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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