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对刑事犯罪的被告人量刑处罚的时候,有些情况下我们发现是做出的拘役,而并非有期徒刑。可能大家都知道拘役是一种比有期徒刑要轻一些的刑罚。那在法律上究竟什么是拘役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拘役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
拘役主要有以下特点:
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
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
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虽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样短期剥夺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但性质却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拘留是一种司法处分,而拘役则是一种刑罚方法,在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以及适用期限与上述几种拘留措施都有明显的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
二、拘役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
拘役犯虽然被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但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被剥夺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不一样,体现在执行机关不是监狱,其次其参加劳动,可酌情获得报酬。
在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大家此时已经知道究竟什么是拘役了吧。司法实务中对犯罪分子适用拘役,也是有条件限制的。根据规定拘役的刑期为1-6个月,即使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最高也是不能超过1年。而一般对拘役的执行都是在看守所,而不会在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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