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保险诈骗罪构成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其构成标准如下: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目的;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欺诈行为骗取保险金且数额较大,如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等。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以追诉。
二、保险诈骗罪共同犯罪有哪些
保险诈骗罪共同犯罪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保险诈骗犯罪行为。主要情形有:一是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相互勾结实施诈骗,如他们合谋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等,以骗取保险金。二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公司内部人员勾结,保险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为外部人员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如协助伪造理赔材料、违规操作理赔流程等。三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事故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勾结,这些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诈骗提供便利。对于保险诈骗罪共同犯罪,各行为人按其在犯罪中所起作用,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保险诈骗罪共犯量刑按其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参照保险诈骗罪标准处罚。主犯按集团或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保险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各共犯人在犯罪中的分工、参与程度、对危害结果的作用等综合判定刑罚。
当探讨保险诈骗罪构成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时,除了明确的构成标准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需关注。比如保险诈骗既遂与未遂的界定,既遂意味着犯罪行为达成,而未遂在某些情况下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另外,保险诈骗数额不同,量刑也有差异,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对应的刑罚各不相同。若你对保险诈骗罪的这些拓展问题,如既遂未遂判断、不同数额量刑细节等存在疑问,或者在生活中遭遇类似相关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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