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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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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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终止后,合同中违约责任的约定条款效力,实践中有多种看法。1、非违约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主张违约金责任。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而违约金刚好就属于“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3、违约金条款和合同的解除可以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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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往往都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好的,但是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发生了违约,那么造成损失的一方会向另一方进行违约赔偿,而这个时候合同往往也就终止了,但是此时的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呢?律图小编这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

民法典》(自施行)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据此,合同解除导致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故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返还不当得利、赔偿损失等形式的民事责任。对当事人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主张,不应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容易让人对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是否仍然适用,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中,无一不明确了合同解除的同时,非违约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主张违约金责任。

合同中发生了违约行为,不仅要终止合同还要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而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则是按照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区分的,一般情况下先确定违约责任后,先是由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如果牵涉到其他的情况可以参考合同上的条款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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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务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通知,是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助,是指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应当注意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算条款是合同中相对的部分。所谓结算条款,就是当事人把某个时期的各项经济收支往来核算清楚的约定;清算在此意指金钱债务的了解。同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一样,合同中结算和清算都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影响其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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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权利终止以后一般来说相应要履行的义务也会消失,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出现权利终止后的合同处理规定,如果权利终止以后,权利方就不应该在享有权利,一般来说可能会导致合同的终止,也有可能会在合同享有以后要履行的义务,因为在民法里面一般来说会约定履行合同的先后顺序,对此就看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
合同终止会产生哪些法律效力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终止会产生什么法律效力呢
合同终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权利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
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务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通知,是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助,是指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应当注意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算条款是合同中相对的部分。所谓结算条款,就是当事人把某个时期的各项经济收支往来核算清楚的约定;清算在此意指金钱债务的了解。同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一样,合同中结算和清算都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影响其效力。
合同效力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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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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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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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比如,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不经劳动者签字,而是由他人代为办理。通过这种方式续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会无穷。劳动者一方一旦不承认续订合同的有效性,或采取不辞而别的行为,企业的损失无从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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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合同法》第91条规定,如出现合同中债务已经依约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或者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中任一情形的,合同即告终止。此为法定的合同终止,另外,当事人之间也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终止合同。
  合同的终止并不是合同责任的终止。如果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而引起另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此时因解除而终止合同的并不能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也不应影响权利人行使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合同终止后,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而消失,这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合同直接规定的,因此,合同终止后合同条款也相应地失去其效力,但仅是合同的履行效力终止。即为一方当事人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效力终止。但在实际中,合同终止后仍会产生遗留,当事人在缔约时一般应对此类情况作出约定。为实际满足合同权利义务双方之间的关系,《合同法》第98条规定,如果合同终止后尚未结算清理完毕的,其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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