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的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17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00人
专家导读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 但是依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ArticleTitle}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 但是依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 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五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但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 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七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串通,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双方均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行为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 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困境、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 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因重大误解、欺诈、显失公平被撤销的,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二)当事人受胁迫, 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

(四)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第一百五十五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六条 超越依法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限制经营、特许经营或者禁止经营的规定外, 不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八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从民事法律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九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 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 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 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 但是依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六十二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 视为条件已成就; 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 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 但是依照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其中两个小节的具体内容,还包括了《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的内容。根据上文规定,我们可以明确的看到,这是讲解民事法律的条文。如果你对上文还有什么觉得晦涩难懂不太理解的内容,可以咨询一下我们律图的网站,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48****10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6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1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5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1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1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67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7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1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6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5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1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法总则一百四十六有什么规定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内容规定如何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法总则第143条是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法总则第143条是什么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内容是,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
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合同法》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4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解读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的内容?
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法总则第185条的解读 民法总则第146条的解读
[律师回复] 对《民法总则》第145条的解读如下: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部分法律行为是完全有效的,部分则是无效或效力待定的。前者如纯获法律利益的法律行为以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后者如合同,则属于效力待定;对于其所实施的单方法律行为,则无效,但获得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的除外。
二、从意思自治的逻辑看,法律行为原则上在成立时生效。但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行为效力取决于第三方的同意,具体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1、行为人因意思能力欠缺,需要第三人监督,以便保护行为人。
2、因法律行为涉及第三人的权利范围,因此他的同意对法律行为的生效是必须的。以上两类行为就是需要同意的法律行为。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是什么?
第一百六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总则一百二十条是什么
在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现实生活中,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公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请求民法的保护的,要求侵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民法总则一百二十条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仲裁法规 >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的内容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