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动产证办下来之后会不会被撤销
不动产证办下来之后存在被撤销的可能。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若不动产登记存在错误,如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失误导致信息录入错误、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等情况,相关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更正登记。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异议登记,并在15日内提起诉讼。
此外,当不动产登记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或登记所依据的基础法律关系被依法撤销(如因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有权机关可依法撤销该不动产登记,收回或公告作废不动产权证书。所以,不动产证并非办下来就不可撤销,登记需保证真实合法,否则可能面临撤销风险。
二、不动产证办好之后是否可以不领取
不动产证办好后可以不领取。
从法律角度看,领取不动产证是您的权利,您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领取。不领取一般不会产生直接的法律风险。但需注意,若之后涉及房屋交易、抵押等相关事宜时,可能需要提供不动产证原件等材料,届时可能会因未领取而带来不便。
比如,您要出售房屋,买家办理过户等手续时,可能需要您提供不动产证。所以,如果您不急于使用不动产证,暂不领取并无不可,但后续若有相关需求,建议及时领取妥善保管,以保障自身权益在涉及不动产相关法律事务时能够顺利处理。
三、不动产证办好之后能不能撤销
一般情况下,不动产证办好后能否撤销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如办理过程中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致使另一方做出错误意思表示而取得不动产证,受损害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但如果是基于合法合规的交易、登记等正常程序取得不动产证,无上述法定可撤销情形,通常不能随意撤销。比如因房屋买卖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依法完成登记手续取得的不动产证,就难以撤销。总之,要根据办证的具体背景及是否符合可撤销的法定条件来判断能否撤销。
当我们探讨不动产证办下来之后会不会被撤销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若不动产登记存在虚假材料、错误登记等情况,就可能面临被撤销。另外,不动产证办下来后,后续若涉及司法判决、行政决定等情况,也可能影响其效力。比如法院判决不动产归属变更,原有的不动产证就可能被撤销。如果你对不动产证撤销的具体情形、撤销程序以及如何避免被撤销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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