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仲裁的文书要怎么送达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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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直接送达。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2、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4、公告送达。
上海劳动仲裁的文书要怎么送达

在劳动仲裁委对案件作出了仲裁之后,那么就是涉及到送达仲裁文书的问题了。那要是在上海申请进行劳动仲裁的话,此时上海劳动仲裁的文书要怎么送达呢?具体的送达方式又有哪些?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上海劳动仲裁文书怎么送达

劳动仲裁文书的送达,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采取法定方式将仲裁法律文书及时、准确地送给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劳动仲裁文书的送达,既然是一种法律行为。就必然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如仲裁调解书一经依法送达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因此,不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送达的,都是错误的。

二、劳动仲裁文书送达有什么方式?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47至51条规定文书的送达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已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方是企业或单位,又没有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人的,可以交其负责收件人签收。仲裁文书送达后,应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接受仲裁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组织的代表或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证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即视为送达的,称为留置送达。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因拒收裁决书,在法律规定的15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将丧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力,而裁决书即产生法律效力。

(3)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送达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代为送达或通过邮局送达。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仲裁调解书应当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应视为当事人反悔。职工一方为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的有关文书,可采用“布告”形式公布。

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而此时涉及到的送达方式包括了四种,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这几种送达方式并不是可以随意选择的,基本都是有条件要求。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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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正当理由拒收仲裁文书时,送达人将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地,即视为送达的一种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仲裁委员会直接送达仲裁文书有困难,委托其他仲裁委员会代为送达的方式。委托其他仲裁委员会代为送达,委托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仲裁文书和送达回证。送达时间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4.邮寄送达。是指仲裁委员会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用挂号的方式邮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邮寄送达应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的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5.公告送达。是指仲裁委员会将仲裁文书通过张贴、刊登、播放等方式送达当事人。公告化过一定期间后,视这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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