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需要注意的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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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证明格式。2、必有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全称,离职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离职者曾任职务,在职时间,证明开具日期(加盖公章,骑年压月。3、有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补偿金的,建议在离职证明里加以说明竞业限制约定。
离职证明需要注意的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我们生活在法律的保护下,所以在我们离职时也是一样。我们在离职时很容易遇到来自原来工作单位的挽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办理的手续和应该开具的一系列证明都必须开具齐全。所以我今天将关于离职时应该书写的离职证明的用处以及离职证明的注意事项与大家说一说。

一、离职证明需要注意的有哪些

1、证明格式。

2、必有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全称),离职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离职者曾任职务,在职时间,证明开具日期(加盖公章,骑年压月)。

3、有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补偿金的,建议在离职证明里加以说明竞业限制约定。

4、页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传公司形象。可以选择是否添加公司联系方式。

5、一般用A4纸打印(档案管理标准),现实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两份中间分割处盖骑缝章的方式。

6、无错别字,不允许篡改,若填写证明时出错建议重新开具。

二、离职证明有什么用

离职证明通常是为了证明员工已经和以前"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为避免人事纠纷而开具的证明。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据,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资料。

三、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所以,单位应当给你出具证明,并办理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单位没有给你办理社会保险的,应当给你补办。单位拒绝办理以上手续的,你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单位由此给你造成损失的,你可以请求赔偿

四、离职证明丢了怎么办

1、到原"用人单位"重新开一份离职证明。

2、如果原"用人单位"不同意重开,你可以申请一份当时和单位签订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的复印件

综上所述,我们在离职时,应该一丝不苟的书写辞职信以及离职证明。这样会让我们在找到下一个工作并且入职时可以节省很多的时间,少办理很多的事情,也可以减少将来出现麻烦事的几率。所以我们及时自身不了解这样的事情,也要找专业人士为我们解决这样的问题。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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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人如何变更注册证明申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标注册人如何变更注册证明申请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注册人如何变更注册证明申请
商标注册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应向商标局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由商标局及时予以补发。
办理途径
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书件
1、每申请补发1件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须提交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1份;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
2、填写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书时,应在“补发证明事项”栏目中注明申请补发证明的类型是商标变更注册证明、注册商标转让证明还是商标续展注册证明。
3、一件注册商标同时办理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应分别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
4、如一件商标进行过多次变更、转让、续展的,申请时应说明补发何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如申请人未作说明,商标局将补发最后一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查收
(一)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收到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予以补发,以邮寄方式寄出相应的补发证明,申请人应注意查收。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收到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予以补发,将补发证明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注意事项
(一)补发证明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明一致。
(二)如果补发证明与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同时办理,补发证明申请应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如果原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已经作废的,在补发证明申请书上加盖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如果补发证明与转让注册商标同时办理,补发证明申请应以转让人名义提出。
(四)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如申请人在提出补发证明申请6个月后还未收到补发的注册证明,可向商标局免费查询;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负责向商标局查询。
商标注册人如何变更注册证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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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证明要怎样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开公司注销证明一般要先从税务开始走,如果公司有实际经营但没有开完的空白发票,要先缴销税局,如果公司成立的时间有一定的年头可能还会牵扯到一个税务清算审计的问题,这个顺记报告要到会计事务所开。这个证明主要作用就是证明该公司之前并没有税务上的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的问题。如果有这些问题,还需要先做补做和补交工作。主要是为了怕税局会安排其他企业的专管员上门查账,只有公司的账目不存在问题的情况下该公司才可以进行税务注销。在注销税务的过程中同时还要到工商局做公司注销登报手续,只有工商登报满足45天后方可进行工商正式注销,其次才是质监局的注销。所有部门注销后都会出具注销单原件,拿到注销单后再去银行注销基本户,也可以先注销基本户,银行注销的先后顺序没有要求。如果还有其他部门所颁发的其他证照则需要接着注销掉,然后在操作银行事项。一个普通公司在有经营的情况下注销时间要在3~4个月这里,如果是新成立不久的公司没有经营过注销就会快一点。注销完成以后就可以到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管理窗口打印注销证明了。如果公司还有其他部门颁发的一些其他的证照则也要一一进行注销,然后在进行上一步银行注销事项。通常情况下一个普通公司在有经营的情况下注销时间要在3~4个月,如果是新成立不久的公司没有经营过注销就会快一点。开公司注销证明要带的证件: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以及代码卡,还有税务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未开完的空白发票,账本账册,假如公司在海关进出口权等有其他证件则这些证件也需要一并带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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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的价格是否含税,属于合同双方自由约定的范畴,并无强制性规定合同价格必须含税,也没有规定合同约定价格不含税属于无效约定。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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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规定看,合同内容可以注明相关价格不含税,但不能约定可以据此不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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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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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证明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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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证明恶意抢注的证据需要哪些
商标证明恶意抢注的证据需要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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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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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证明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证明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劳动合同证明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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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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