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执业背景
尹艳华律师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同时取得法学学士和文学学士学位,拥有深厚的知识储备。她于2012年开始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她是该律所的副主任、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7xxxxxxxxxxx306。其所在的律所位于滨城区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17楼,服务地区主要为山东滨州。
行业职务与荣誉
尹艳华律师在行业内担任多个重要职务,是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她还获得了滨城区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山东省中级职称证书刑事专业三级证书。这些职务和荣誉体现了她在法律行业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
刑事辩护领域成就
尹艳华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承办过数百起疑难要案,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刑事领域表现出色。在陈某某700多万骗取出口退税案中,她在侦查阶段就介入,为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在提请批捕阶段,她申请不予批捕,最终在第37天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案件移交审查起诉后,她抓住证据矛盾,经过反复沟通和听证会争取,使当事人获得存疑不起诉的结果。
在赵某某电信诈骗案中,检察机关最初出具了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建议,赵某拒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尹艳华律师认为赵某不构成诈骗罪,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经过她的努力,公诉人变更起诉罪名,最终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省厅督办的朱某某涉卡案二审中,她提出部分无罪、部分罪轻的辩护意见。一审判决朱某两罪并罚四年三个月,罚金十五万。二审中,她继续代理,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朱某构成一罪,有期徒刑四年,罚金十万,减少了罪名与刑期。
此外,在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中,她将侦查机关列为第一犯罪嫌疑人的李某某变更为从犯起诉,并最终使李某某获缓刑;崔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她做无罪辩护,使审查起诉机关做出不构罪不起诉的决定。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
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尹艳华律师将刑事领域的严谨逻辑和实战经验延伸到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中。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家庭暴力维权、遗产继承等案件时,她既保持专业理性,又能洞察当事人的情感诉求。
在某起婚内一方涉嫌重婚罪的离婚案中,她协助当事人厘清夫妻共同财产与涉案资金的界限,避免无辜方承担责任,并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针对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她既代理刑事部分的辩护,又同步处理离婚及损害赔偿事宜,实现刑事与民事权益的全方位保障。
民事案件代理成果
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尹艳华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马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上诉人王XX、李X与被上诉人马XX就车辆买卖产生纠纷,一审法院判决王XX、李X返还购车款及利息。上诉人不服上诉,尹艳华律师在二审中为马XX进行了有力辩护。她指出物流公司选定的运输费用过高,超出马XX预期,东滨XX未提前告知运费重大变化应承担责任;东滨XX未提供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所需的重要材料,导致车辆无法过户,马XX购车目的不能实现;东滨XX迟延履行主要义务,存在过错,马XX主张解除合同并返还购车款及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体现了她在民事案件代理中的专业能力。
综合执业理念与价值
尹艳华律师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庭上仗义执言。无论是刑事辩护中的据理力争,还是婚姻家事案件中的温情护航,她都能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利,化解矛盾。她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成为当事人心中兼具力量与温度的“法律护航者”。她的执业经历和成功案例,充分展示了她在法律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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