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袁苏律师执业于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20xxxxxxxxx0397,服务地区为湖北武汉,联系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太平洋金融广场20楼。他不仅是湖北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委会成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委员,还是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法律行业有着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
执业经历与理念
袁苏律师从2019年正式开启律师职业生涯,多年来一直在民事和行政法律领域持续深耕。他秉持着“忠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权责对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化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兼顾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执业理念,在每一起案件中都尽心尽责。执业至今,袁苏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6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擅长领域与案件类型
袁苏律师深耕于民事、行政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五十余件,其中合同类、建设工程类案件占比约60%。在民事案件方面,他经手过建设工程、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人身损害、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工伤赔偿等多种类型的案件。除了诉讼案件,他还长期为多家国企和民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日常帮助企业审核合同、把控法律风险,同时处理各类诉讼代理事宜,为企业发展筑牢法律防线。在行政案件方面,他处理过征收、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具备丰富的经验。
处理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袁苏律师曾代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件发生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案情如下:a公司将自己一处办公房出租给b公司使用,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45000元/月,b公司应先预付押金15万元。在2016年7月31日免租期满后,b公司需支付起租期至2016年底的租金;从2017年1月1日起,分别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上旬支付年租金的25%即135000元。合同还约定逾期十日支付租金,除仍应如数补交租金外,每拖欠一天,按日租金总额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二十日以上的,按日租金总额1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押金。2016年10月26日,b公司将企业名称由“b公司”变更为“c公司”。2018年12月27日,a公司与c公司就案涉租赁房产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承租面积减少为982㎡、承租期限不变,租金自2018年9月1日起计算为29460元/月。合同履行期间,c公司多次拖缴、欠缴租金,构成严重违约,截至2021年7月31日,c公司欠缴租金达589200元。2020年6月11日,a公司变更为d公司,d公司多次发函督促c公司履行租金支付义务,但c公司仍拖延不交。
办案经过与策略
接受d公司委托后,袁苏律师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诉讼主体问题及租金计算金额。由于a公司与b公司均已主体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后续承继主体即c公司和d公司进行诉讼活动。于是,袁苏律师将c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在租金主张方面,除了本金外,还增加主张违约金,以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办案结果与意义
最终,法院支持了袁苏律师一方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这一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体现了袁苏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也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同时,该案件也为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借鉴,展示了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准确把握诉讼主体和合理主张权益的重要性。
袁苏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在民事、行政法律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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