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郑勇律师,执业于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243091。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近二十年的执业经验。他服务于四川凉山地区,律所联系地址位于凉山西昌市月海路2段13号19栋五楼。郑勇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他担任四川迈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凉山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丰富的办案经验
执业至今,郑勇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80%,同时在职务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办理了包括贪污、受贿、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卖运输毒品、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开设赌场等重大及普通刑事案件。
典型案件之博某抢劫杀人案
在博某抢劫杀人案中,郑勇所在的辩护团队紧密协作。该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在仍然认定有罪的情况下,辩护团队不放弃,继续深入研究案件证据和法律适用。最终在二审时,成功说服法院直接改判博某无罪,为博某洗清了冤屈,充分展现了辩护团队的专业能力和坚持正义的精神。
典型案件之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中,涉案汽车机油价值3000多万元。在侦查阶段,郑勇律师敏锐地发现案件证据存在不足,及时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经过审查,采纳了该意见,对张某不予批捕,保障了张某在侦查阶段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件之吴某滥伐林木案
吴某滥伐林木案中,涉案树木近一千株。被害人吴XX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被不起诉人吴某带领村民砍伐了其承包地种植的价值500多万元的果树,要求追究吴某等人滥伐林木的刑事责任。辩护人郑勇向公安机关提出吴某等人不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法律意见,但未被公安机关采纳。公安机关报捕后,郑勇又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检察机关采纳了该意见,未批准逮捕吴某等人。后来公安机关将吴某等人直诉到检察机关,郑勇提出本案涉案林木并非《森林法》采伐管理范围内的林木及犯罪主体不适格等法律意见,建议检察机关对吴某等人不起诉。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并召开了听证会,最终作出对吴某等人不起诉的决定。
典型案件之杨某串通投标案
杨某串通投标案涉案金额2800万元。郑勇律师经过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杨某的行为不符合串通投标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经过审查,最终采纳了该意见,对杨某不予起诉,避免了杨某遭受不必要的刑事处罚。
典型案件之崔某故意伤害案
崔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郑勇律师仔细分析案件情况,提出崔某犯罪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经过综合考量,采纳了该意见,对崔某不予起诉,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人性化。
典型案件之宋某生产销售假药案
宋某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30多万元。郑勇律师提出宋某犯罪情节轻微、自首、从犯、可以不诉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在审查后,认为该意见合理,采纳了辩护意见,对宋某不予起诉,保障了宋某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件之何某窝藏包庇案
何某窝藏包庇案中,何某帮助在押犯脱逃。郑勇律师提出何某系胁从犯、有自首情节等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该意见,最终判决何某免于刑事处罚,使何某得到了公正的判决。
典型案件之束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束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束某提供银行卡“跑分”,涉案金额一百多万元。郑勇律师提出束某系被动参与、时间短、获利少的辩护意见。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该意见,最终判处束某缓刑,给予了束某改过自新的机会。
典型案件之毛某贩卖毒品案
毛某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6000余克,一审判处毛某死刑。郑勇律师在二审阶段,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提出毛某系被动参与、犯罪作用及地位低于同案犯的辩护意见。二审法院经过重新审理,采纳了该意见,改判毛某死缓,为毛某争取到了生的机会。
典型案件之阿某贩卖毒品案
阿某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7000余克,一审判处没收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二审发回重审后,郑勇律师提出60万元系阿某合法财产的辩护意见。一审重审法院经过审查,采纳了该意见,改判退还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保障了阿某的合法财产权益。
攀西地区精英团队
郑勇律师所在的团队是攀西地区唯一专注刑事案件的精英团队。团队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们对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无论是重大刑事案件还是普通刑事案件,都能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当地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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