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质量顽症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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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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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部分被查工程中存在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施工的,架体的隔离、拉结设置数量少于规范规定的要求。框架结构楼层、地下室顶板施工临边无防护设施。2、模板支撑体系存在未按方案要求设置扫地杆、剪刀撑和水平牵引杆件,部分工程在模板支撑搭设后未经验收已进入下道工序。
土木工程质量顽症有哪些?

我国近年来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使得各项工程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建立了起来,这对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是有极大的好处的。土木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一项,土木工程质量顽症一直是各建筑单位所关注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顽疾,也采取了适当办法。

一、土木工程质量顽症有哪些?

1、部分被查工程中存在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施工的,架体的隔离、拉结设置数量少于规范规定的要求;框架结构楼层、地下室顶板施工临边无防护设施;地下室防水施工脚手架搭设随意,不能到达操作面;悬挑脚手架首步未全封闭,现场搭设与方案不一致。

2、模板支撑体系存在未按方案要求设置扫地杆、剪刀撑和水平牵引杆件,部分工程在模板支撑搭设后未经验收已进入下道工序。模板作业面、支撑系统、基坑临边无临边防护及警示标志 。

3、洞口、临边防护方面:地下室及楼层的楼梯未及时设置防护栏杆。基坑临边、地下室、楼层内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楼梯转角处立面洞口、脚手架与楼层之间等)。电梯井未设置防护门(采用竹篱遮挡);电梯井门未固定。现场脚手架、洞口、临边防护的设置未按方案要求搭设。地下室顶板操作面四周无防护,基坑四周大部分无防护,楼梯无(扶手);部分洞口未封闭。

比如:结构施工到两层未设置防护设施,人货两用电梯与楼层的通道两侧临边防护不严,大于1.5米的洞口未设置安全平网或洞口未封闭,临边防护不规范,大于1.5米的洞口未设置安全平网或洞口未封闭,临边防护不规范,等等。

4、临时用电和施工机具方面:现场主干、分支电缆设置不规范,沿地设置无任何保护措施,穿越脚手架无防护,塔机电缆线无固定措施;分配箱、过路箱带电体外露,个别开关箱为非标产品,电箱内元器件配置不规范,无门盖使用。钢筋机械、木工机械随意设置,没有防坠、防雨措施,使用没有验收手续,且存在随机开关损坏没有及时维护修理。施工机具未经验收就使用,违反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规定---- 开关箱使用双个动力(380伏)插座,电箱内带电体外露, 电缆线(电线)敷设、埋设不符合规范(架设或穿越脚手架), 施工电梯及塔式起重机的电缆线敷设随意未固定,无绝缘措施,缺少通讯装置,等等。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部分工地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有效性、可靠性控制力度不大,隐患依旧存在。

主要表现在:

1、模板支撑系统。检查发现有个别工地对模板支撑系统缺乏有效管理,方案编制人员不参与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验收,施工中不实施监控;没有按照规范对架体构造上的要求,设置承载杆件。如:有的工地7米多高的模板支撑体系立杆严重偏斜,未按方案要求交底、搭设、验收和检查;有的工地混凝土强度报告尚未取得,支撑体系随意大面积拆除;

2、特殊类型脚手架。一些工地对特殊类型脚手架搭设、使用管理不严:个别工地井架卸料通道架没有单独设置,直接利用外脚手架;有的工地的采光井脚手架属超过24米的脚手架,但立杆扭曲歪斜严重。

三、部分工地文明施工状况较差,现场道路不畅,立体交叉作业没有设置隔离区;材料堆放混乱未形成隔离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现场未形成有效的隔离和围挡封闭;工地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不足且无记录;食堂冰箱内食品生熟不分,没有食物留样;宿舍内电线乱拖拉,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具;现场没有隔离,家属小孩随意进出现场

在施工过程中,或由于工人的资质不足,或者是由于施工设备等原因,在修建工程时,依旧会出现各种安全事故问题,且存在一些工人将小孩带入工地的现象。针对不同的质量顽疾,需要针对性的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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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质量问题可否拒收房屋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情况: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因此,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合格。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建筑工程的基础和主体,如果一栋楼房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方面出现质量问题,即使其他部分施工质量再好也难以保证整个楼房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建筑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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