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部分地区的幼儿园,小学都配备了校车,这样可以帮助家长接送孩子。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的校车运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其中比较明显的就是超载情况突出。校车超载会带来事故隐患,直接威胁到儿童的人身健康。那么校车超载10%处罚的措施是什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做个介绍。
一、校车超载10%处罚措施是什么?
1、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2)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以及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对比《刑法》修改前后的内容,可以发现原规定中,严重交通违法刑事处罚只涉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以及“醉酒驾驶”两种情况,而新条款中又增加两种情况,一是“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二是“违反规定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按照刑法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以及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
车辆超载,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根据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是超载而定。按照保监会原颁发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的第25条规定: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 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不履行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由于没有明确超载和保险事故的因果关系,又没有将因超载而发生的事故列为责任免除的范围,因此发生了不少保险纠纷。超载可以拒赔,但超载并不是一个可以拒赔的万能理由。若是行人违规在先,事故主要责任方是为了避让行人才导致事故发生。超载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综上所述,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的规定,校车超载10%处罚措施是扣6分,罚款500元。如果校车存在严重超载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校车超载入刑,归为危险驾驶罪。校车的安全行使关系到广大儿童的切身安全,各方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