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与执业理念
朱秀芳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自踏上法律之路,她始终秉持“专业铸就信任,尽责守护权益”的执业理念。其执业理念还包括以专业法律素养为劳动者维权撑腰,为企业筑牢用工合规防线,坚持调解优先、精准诉讼,让每一起劳资争议都得到公平高效的化解。她深知法律事务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与未来发展,所以一直以扎实的专业能力为根基,以高度的责任心为准则,为客户提供专业、可靠、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执业机构与职务
朱秀芳律师执业于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1067。她还是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汇业建工委委员。所在的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58号宁波商会国贸中心A座36楼,这为当地及周边客户寻求法律服务提供了便利。
专注领域与专业服务
朱秀芳律师专注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在劳动法领域,她熟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能够精准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认定与赔偿、经济补偿金计算、企业裁员合规及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各类事务。她既能够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维护其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也能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与风险防控,帮助企业避免因劳动法律问题陷入纠纷。在民商事合同领域,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包括合同起草审查、履约风险管控、违约纠纷诉讼等,以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商业利益与交易安全。在婚姻家事领域,以专业、理性的态度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继承等事务,在依法维权过程中,还给予当事人充分的情感支持与人文关怀。
专业方法
朱秀芳律师深知每一个案件的成功都依赖于对细节的把控和对策略的规划。在办案时,她全面梳理案情,深入分析证据,精确识别法律争议焦点。例如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中,会详细了解双方的主张和证据,明确争议的关键所在。而后根据案件性质与客户需求,量身定制策略,选择包括谈判、调解、仲裁与诉讼等最优解决路径。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她全程高效推进,注重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让客户清楚案件的进展,确保流程顺畅。这种专业的方法有助于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高胜诉率与客户满意度
执业以来,朱秀芳律师将客户的信任与托付当作前行的动力。在多个复杂争议案件中,她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充分的证据准备与有效的庭审表达,取得了令客户满意的结果,积累了较高的胜诉率。例如在劳动纠纷案件中,通过对法律条文的准确理解和对事实证据的把握,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始终以客户为中心,在服务过程中倾听客户需求、回应关切、及时反馈,努力超越客户的期望。很多客户在案件结束后仍与她保持长期联系,并主动推荐新的咨询与合作,这充分体现了客户对她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的高度认可。
持续精进
鉴于法律领域不断发展变化,司法实践也在持续演进,朱秀芳律师始终保持学习的热情。她积极参与专业培训与行业交流,持续跟踪法律法规与裁判动向。通过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法规,确保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兼具专业深度与实践温度,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准确的法律服务。
劳动纠纷重要经验总结
朱秀芳律师深耕劳动纠纷领域,成功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她总结出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经验,其中证据是核心原则。她指导当事人全面留存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沟通纪要等关键材料,这些材料是维权抗辩的根本支撑。同时,她强调要精准界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边界,吃透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工伤待遇等各类款项的计算标准,确保诉求或抗辩有理有据。在处理案件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高效平衡双方诉求,降低诉讼成本;若调解未果则制定靶向诉讼策略,兼顾公平与效率,妥善化解各类劳资矛盾。
成功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例详情
此案例涉及原告某建设公司与被告缪X某的劳动争议纠纷,朱秀芳律师与陈红燕律师作为缪X某的诉讼代理人。纠纷起始于2025年2月27日缪X某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试用期3个月的劳动合同。3月4日,公司以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于3月5日终止劳动关系。缪X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遂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公司主张缪X某存在简历造假、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与当事人沟通,明确核心争议焦点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并围绕此焦点展开证据梳理与抗辩策略制定。他们认为公司解除事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确定以驳斥公司解除事由的合法性、主张违法解除成立并维持仲裁裁决为核心抗辩思路。
案例总结与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审慎,且需承担举证责任。认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是否合法,需审查解除事由是否有充分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庭审中,律师针对公司主张的三大解除事由逐一驳斥。对于“简历造假”,缪X某的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可印证,且公司入职时未提异议;“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属于《员工确认书》中“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且工资支付显示缪X某无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无有效证据佐证。此外,公司解除理由模糊,不符合审慎要求。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公司需支付赔偿金,该判决已生效。
案例中的律师价值
在这个案例中,朱秀芳律师展现了多方面的价值。精准锁定争议核心,明晰维权方向,避免陷入无效争论,明确以驳斥解除事由合法性为主导的维权思路,为胜诉奠定基础。全面梳理证据链条,指导当事人收集关键证据,构建完整维权证据链,指出公司证据缺陷和主张矛盾点,削弱其解除行为合法性。专业庭审抗辩,结合举证责任规则和证据,清晰阐述违法解除的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区分合法与违法解除边界,有效反驳公司主张,维护当事人合法劳动权益。案件结束后,还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指引,提示劳动者留存关键证据,知晓用人单位举证责任,为类似劳动争议中的劳动者提供维权思路,同时警示用人单位审慎解除劳动合同。这一系列的工作不仅成功解决了当前案件,还对未来的劳动纠纷处理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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