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与理念
高志博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自2013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十余年。他秉持“你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这一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他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还担任刑事辩护团队主任与婚姻家庭团队主任。同时,他还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也是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展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丰富办案经验
执业至今,高志博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其专精的领域包括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开设赌场罪、盗窃罪等经济类犯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受贿罪等职务类犯罪,以及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猥亵妇女儿童罪、抢劫罪等暴力性犯罪,此类案件占比约50%。此外,在未成年人犯罪和聚众淫乱罪、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大型集团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他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高志博律师还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其中不乏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黑龙江建大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和私企。在为这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有力地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运营。
掩隐罪争取自首减刑期
在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家属在法院阶段才委托高志博律师。此时被告人已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量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一般法院阶段很难改变该量刑结果。但高律师仔细阅卷,发现检察院量刑漏洞:被告人实际是电话传唤到案,应属自首情节,然而检察院未予认定。高律师抓住这一漏洞,在法院阶段据理力争,最终帮助被告人认定了自首情节,实现刑期降档,成功减少了刑期。此案件也提醒家属和当事人,一定要重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应尽早委托律师,以争取更好的结果。
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高志博律师为被告人辛某辩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X、柏XX、辛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高律师从案件事实和证据出发,提出辛某对所转移钱款系犯罪赃款的性质不明知,且具有从犯、坦白、代为退赔被害人等情节。经审理,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部分意见,认定辛某系从犯且坦白,适用有利于被告人的新《解释》进行定罪量刑。最终,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高律师的有效辩护,为辛某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多领域综合服务
除了刑事辩护领域,高志博律师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也有涉及。他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他会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情感因素和实际需求,尽力为当事人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他积极为受害者争取合理的赔偿;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他帮助当事人审查合同条款、处理违约纠纷等,以专业的能力和态度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高志博律师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哈尔滨地区的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客户解决了各类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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