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北站苗木征地补偿涉及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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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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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2、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 3、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最高标准。
潍坊北站苗木征地补偿涉及哪些内容?

目前农村进行大面积的征地补偿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有的是拿来建工厂,有的是拿来盖楼盘,那对于普通老百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土地财产权利又是大伙都关心的话题,如潍坊北站苗木征地补偿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有关的法律知识还是要知道的。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它包括征用耕地之外其他土地,如林地、草地、水域、建设用地等,也应当给予补偿。其具体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一般也应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平均年产值乘倍数的办法计算,有一些很难计算平均年产值的,则可以参照相似的土地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在制定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时作出具体的规定,或专门作出规定。

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

除按本法的规定缴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外,还应当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这主要是为稳定城市郊区菜地面积,保证城市蔬菜供应,加强新菜地建设所采取的一项措施。关于征用菜地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的办法,国务院有关部门已作出规定,按城市规模的大小,确定不同的收取标准。每征用1亩城市郊区菜地,城市人口100万以上,缴纳7000—10000元,城市人口 50—100万的市缴纳5000—7000元,50万人口以下的市缴纳3000—5000元。新菜田建设基金由城市人民政府收取,用于本市城市郊区菜地的开发建设。

三、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最高标准

按照本法的征地补偿原则为保证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农民不因土地征用而降低生活水平。因此,本条第六款又规定,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证被征地单位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提高补偿标准。两项之和最高可以达到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据测算,一般情况下如达到30倍,即相当于30年的产值,保证农民的生活水平是完全可能的。再者,目前农村耕地的承包经营权为30年。如果不考虑物价上涨和增产因素。30年的产值也就相当于土地承包期30年的全部产值。

综上所述,各地政策不一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也不同,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补偿纠纷,最好先把有关法律了解清楚,确定补偿数额在采取和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方法。国家征收农民的土地之后,就必须要给予农民相应的征地补偿,了解潍坊北站苗木征地补偿,争取维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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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中辍学,之后一直留在外面打工,几年前我跑到潍坊打工并且在这里结了婚,请问潍坊户口政策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潍坊户口政策为  二、进城落户的政策要求
(一)关于“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以及合法租赁房屋”的范围。
合法稳定就业,既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也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还包括在当地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纳税等。
  合法稳定住所,指公民在城镇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没有房屋产权证明,但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合法建筑且合法取得该房屋使用权也视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但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不得视为合法稳定住所。
合法租赁房屋主要包括合法租住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直管房屋或者合法租住其他成套住房。合法租住其他成套住房是指合法租住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房落户需征得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或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且房屋所有单位或房屋产权所有人已向公安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或者签订了治安责任保证书,但租住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不得视为合法租住。房屋承租人实际居住时间以公安机关在《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上登记时间为准。
(二)有关具体落户的条件
1、“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以及合法租赁房屋”是制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条件的基本标准,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
2、对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农民工、先进工作者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等条件之一的务工人员在市区合法稳定就业的,进城落户不受当地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4、具有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或高级技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落户不受工作年限或社会保险限制。
5、对投资经商、兴办实业,以及依法经营的个体经营者,不受投资规模大小或经营时间的限制。
(三)县域范围落户政策。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街道和其他建制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租赁房屋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落户不受居住时间、房屋面积及参加当地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三、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一)流动人口信息申报、注销。流动人口信息系统采用全省一级建库模式,任何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人均可通过互联网,登录流动人口信息系或“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 申报居住信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用工单位可向公安派出所申请注册社会用户,并通过互联网申报流动人口居住信息。流动人口离开居住地到其他县(市、区)居住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注销手续;流动人口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房屋出租人或者用人单位等办理居住登记注销手续。
(二)居住证发放对象。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发放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发放居住证:一是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二是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三是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四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站的;五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需要发放居住证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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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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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登记凭证。
第十一条 流动人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一)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二)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
(三)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第十二条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在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并督促其按照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离开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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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潍坊征地补偿标准根据以下情况计算: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三、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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