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深耕法律十余载,多领域经验丰富
洪昊律师从2022年开始正式执业,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成为合伙人律师。尽管正式执业时间不长,但他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十余年年。他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专业处理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对各类合同纠纷处理颇有心得。同时,他还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分家析产、离婚等家事案件以及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相关案件近千余件,涉及金额上亿元。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坚持程序保障与实体抗辩并重,注重细节与证据研判,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可落地的法律支持。其团队也具有多专业背景,有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在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方面也有丰富经验。
二、邻里建房起纠纷,律师受托维权
上诉人(原审被告)程XX、王某某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某某、杨某某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一案中,洪昊律师接受原告(被上诉人)委托。原告在申请并经村集体批准后,对自家房屋进行原址翻建。然而在施工过程中,邻居(被告)以其房屋北墙及修建散水占用被告宅基地为由进行阻拦,致使原告无法对北墙抹灰及修建散水。面对这一困境,原告无奈之下选择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
三、一审紧扣核心事实,组织关键证据
洪昊律师代理原告参加一、二审诉讼。在一审过程中,律师紧紧围绕原告建房已履行合法审批程序这一核心事实开展工作。他精心组织并提交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四邻协议书》、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关键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原告施工行为的合法性。同时,律师还申请法院进行了现场勘验,以进一步证实施工行为的必要性。这些努力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二审有效质证反驳,力破对方抗辩
二审中,上诉人以历史地契主张权利进行抗辩。洪昊律师凭借其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专业的知识储备,进行了有效质证与反驳。他指出对方证据与现行宅基地管理及相邻关系法律规则不符,成功瓦解了上诉人的抗辩理由。律师的专业表现为案件的最终胜利起到了关键作用。
五、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保障房主建房权利
一、二审法院经审理均认为,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原有散水位置修建水泥地面散水,是保障其作为房屋居住使用人的基本权利,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相邻关系原则。被告的阻拦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同时,法院指出修建散水是出于功能需要,并非对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对于原告主张修建22厘米高散水的请求,因必要性不足未获支持。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不得阻拦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墙后80厘米宽范围内修建水泥地面散水,这一结果保障了房主的合法建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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