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电力工程质量?

最新修订 | 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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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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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安全质量部每旬组织一次质量检查,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召开一次工程质量总结分析会。2、强化质量教育,增强全员创优意识。3、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质量管理制度。4、坚持标准化管理,严格质量控制。5、坚持工艺试验制度。
如何确保电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一直是我国关注的重点,无论是什么工程都需要去检验和监督,而电力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用电状况,因此电力工程质量的确保是我国非常重视的一项任务,相关法律对此有详细规定,那如何确保电力工程质量?下面小编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电力工程建设中常见的问题

1、方案不合理

为了保证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首先要有一个合理的设计方案。合理的设计方案主要是指,建设单位应严格安全施工设计图纸,不随意改变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一定要主动与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沟通及时,确保问题能尽快解决,同时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及施工质量。也应该防止避免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工期而改变设计方案,从而失去了图纸设计的意义,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质量。

2、缺乏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的建设是实现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然而,我们发现施工企业并没有意识到这个,更多注重经济效益,不能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对安全建设缺乏认识,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3、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们发现在许多电力建设企业没有进行全面的安全和质量管理,这主要体现在不指定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没有落实到每个人,具体划分到每个责任人,因为没有进行安全事故及时预防、施工人员都是在不合理、非标准条件下作业,从而导致更多的安全事故。

4、缺少技术型人才

参与电力工程建设中,流程比较复杂,对技术要求也高,但在很多电力项目安全事故大多是由于施工人员操作水平低造成的,所以对于技术型人才的引进是非常重要的,加强提高对技术的培训和重视是非常必要的。

二、电力工程建设中质量管理措施

1、设计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质量管理组织,实现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各方的责任。电气工程设计阶段,应结合当前电力市场需求和环境工程的现实位置,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进一步的验证,以确保项目的每个阶段的任务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任务书的指导下完成的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实现流程图执行项目的细节,为施工人员的操作和管理人员提供一个参考依据,实现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项目设计过程中,设计者应该考虑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并结合员工的实践经验,使设计更科学、更合理。

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施工阶段的工作是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形式,应该重视。首先,注意工程材料的选择。建筑材料、工程材料质量和性能决定了施工质量,因此,在建筑材料选购,必须严格质量,验证供应商的资格、信用,确保材料符合国家规范。在材料的运输、存储过程中,要按照材料特性,选择科学的工具和方法,确保材料不发生变性;其次,应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过程,具体工程的重要环节、过程质量控制要求,监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公司质量工程工序标准严格的质量管理,加强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仪器、操作人员资质、成品质量跟踪检查。

3、竣工验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由于违规建设,管理工作的疏忽,该项目将不可避免地建设过程中的一些质量问题,而竣工验收是对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完成程度进行检验评定的过程,是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管理的最终环节。一旦验收有误,导致不合标准的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就可能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通过竣工验收,才能证实工程项目是否达到了决策阶段预期的质量目标,确保项目的整体质量,实现建设投资向生产力的转化。

4、提高施工人员素质

提高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素质,也就是提升施工人员的职业道德与专业技能,规范施工流程,确保工程质量。也可通过先进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合理应用,强化质量监督部门管理职能,将质量管理信息及时提供给施工相关人员,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要求施工人员必须了解与掌握与行业相关知识,以此对施工人员操作能力进行有效提升,为工程建设需求提供质量保障。

三、电力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措施

1、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确保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我们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提供科学合理的参考基础工程建设,每个链接建设的系统有严格的规范,杜绝违反建设系统、利用系统漏洞的行为。首先,建立健全电力工程的安全生产制度,为施工方案和施工过程,制定详细的规则规范。建立相应责任合同制度,每个流程的建设任务,明确分工,加强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实施科学的奖罚机制,激发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其次,要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相关制度的贯彻实施。作为监管机构,在工程和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应的工作程序,对于那些违反工作程序的员工给予严格的惩罚防止事故发生,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

2、加强防范措施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重点是防止工程由于人为错误引起的,造成人员伤亡。因此,根据动态识别、科学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监督和控制电力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通过分析电力工程施工前的固有风险的特点,结合电力工程项目操作前的动态风险识别、评估、不同的动态等效风险管理措施,确保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风险控制,可控性在可控状态。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防范措施,严格遵循电气操作的相关规范条例与技术措施;在制定施工方案时,要以安全生产为首要目标,注意各个工序中设备与技术的选用;项目的实现增加安全生产监督,实现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发展;安全管理人员要尽到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起到安全监督的作用;工程管理人员应充分了解电气工程的具体施工过程,施工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做到心中有数,处理实际问题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从而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过程。

3、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员工是施工管理工作的主体,员工的综合能力决定了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因此,加强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管理,首先必须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相应的职业培训和强化训练来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使其掌握安全操作技术,并能处理紧急情况在施工的过程中,减少工程事故和事故的影响。

4、电力工程建设中危险源的管理

根据电力工程安全管理和事故统计结果表明,电力建设安全事故可以五种类型,如坠落事故、触点事故、物体打击事故、机具伤害事故与坍塌事故。以上五种电力工程安全事故比例高达80%到90%。产生这些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施工人员操作不规范或安全预防措施不到位等。作为一个有机系统,建设项目内部各种灾害密切相关,并受外部因素的限制。伴随电力建设工程的不断推进,危险源展现的特征也会随之改变,这就要求相关部门、人员必须对电力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进行动态化管理,定期检查项目质量、安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处理工作,这也是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保障。

只有落实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管理,才能提升工程整体的质量水平。因此在电力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不仅要对其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管控,同时还要使用有效策略和方式来减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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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二)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如以仪器设备为质物的,不仅要说明仪器设备的名称、数量,还要说明用于质押的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牌号、出产厂家、出厂日期等,并且要说明出质时质物的现况。 (三)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 (四)质押移交的时间 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谷,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 二、质押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的 (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不予支持。 (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质量鉴定是怎样规定工程质量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工程质量鉴定范围,我国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 二、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鉴定 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库系统、厂房净化系统安装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小区供热系统、小区排水系统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建筑设备系统能耗分析与评价、节能性能检测;室内湿度、风速场、温度场测试;地下管网探测。 三、建筑物扩建、改造鉴定 1、建筑物整体平移、顶升、纠倾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2、建筑加层、室内空间改扩、托梁换柱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四、建筑物结构加固鉴定 1、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设计与施工鉴定及混凝土裂缝修复鉴定; 2、建筑地基、基础加固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3、建筑抗震、防灾、建筑结构灾后抢修及修复鉴定。 工程鉴定的范围还是非常广泛的,对于不同种类的工程来说鉴定的氛围就不一样,与此同时,大部分工程都会有多种事项需要鉴定的,因此工程质量鉴定范围是怎么规定的,这一问题,也要根据工程的具体内容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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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是怎样的?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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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电力工程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电力工程资质在建筑厅进行办理。不同的电力工程的资质有不同的条件和要求,过程以及具体的要求分别如下: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 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达到一级资质标准。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212,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50万kW以上; (2)单机容量60万kW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kW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kW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30万kW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kV以上送电线路300公里或220k~以上送电线路500km; (5)33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220kV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20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7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8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5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kW以上; (2)2台单机容量20万kW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10万kW机组整体工程; (3)220kV以上送电线路400km或110kV以上送电线路600km; (4)22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11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万kW以上;(2)单机容量20万kW以上机组整体工程;(3)单机容量2台10万kW以上机组整体工程;(4)110kV以上送电线路500km工程; (5)11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具有的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6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承包工程范围: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的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20万kW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220KV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10万kW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110kV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伺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注:电力工程包括火电站、核电站、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工程,送变电工程。根据企业施工业绩,对承包工程范围相应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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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处理工程质量与进度之间的关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正确处理工程质量与进度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进度与质量是对立的统一,没有质量就没有进度。在实际工程项目的施工与管理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质与量的关系。生产指标(任务)、进度(任务)完成后,必须检验质量是否合格。主管领导尤其是项目经理,一定要摆正“进度必须服从质量”这个关系。坚持好中求快,好中求省,严格按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绝不能因为抢工期而忽视质量。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抢进度,要保证这两点同时进行,主要的是工程管理人员怎样的管理施工的工作人员,就如同工程质量不合格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制裁---罚款一样,这不是最终的目的,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要施工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中的要点、重点进行施工。要是每个工人都能按照工程管理人员的思路、质量要求进行每道工序的施工,不出现重复的返工、整改、修正等一系列的问题,就不会出现有质量没有进度这样的情况了。主要的是工程管理人员是否把思路和要求贯彻到每一个施工的工人脑子里去了,施工的工人是否按照要求施工的,一句话工程管理人员要常下现场,不要成天坐在办公室想当然,掌控施工现场的一切动向,就不会出现此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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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测确保用电安全
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2、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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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办一个电力工程企业需要什么资质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电力工程资质在建筑厅进行办理。不同的电力工程的资质有不同的条件和要求,过程以及具体的要求分别如下: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 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达到一级资质标准。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212,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50万kW以上; (2)单机容量60万kW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kW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kW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30万kW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kV以上送电线路300公里或220k~以上送电线路500km; (5)33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220kV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20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7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8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5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kW以上; (2)2台单机容量20万kW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10万kW机组整体工程; (3)220kV以上送电线路400km或110kV以上送电线路600km; (4)22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11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万kW以上;(2)单机容量20万kW以上机组整体工程;(3)单机容量2台10万kW以上机组整体工程;(4)110kV以上送电线路500km工程; (5)11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具有的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6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承包工程范围: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的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20万kW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220KV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10万kW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110kV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伺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注:电力工程包括火电站、核电站、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工程,送变电工程。根据企业施工业绩,对承包工程范围相应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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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工程师,但是我不知道法律有那些规定?请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律师回复]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验收、评定: (一)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没有全部达到质量标准。 (二)设计及制造厂对质量标准有数据要求,而检验结果栏中没填补测数据 (三)质检人员签字不齐全。 (四)各级质检人员,必须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及评定。 (五) 除电动机空负荷试转外,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宜由施工单位归档保存、备查。可不移交给建设单位。 (六)分部工程质量只设“合格”,且应符合如下规定: 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应按本通则第4章第4.0.2条的规定,认真填写分部工程质量 2、所属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全部合格。 3、设备、系统带电或试运分部工程中的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应符合规定,带电或试运应正常。 4、各级质检人员对带电或试运结果所作的结论应确切,并应签名验收。 (七)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应按规定整理归档,移交建设单位。 (八)单位工程质量设“合格”及“优良”两个等级,其检验及评定应按本通则第4章4.0.3条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的内容进行。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具备如下条件,应评为“合格”。 (1)所属分部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2)所属设备及其系统带电或试运应正常,并已签字验收。 (3)按照本通则第5章5.0.1条规定,对本单位工程资料核查结果,应资料、签字齐全。 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具备如下条件,应评为“优良”。 (1)所属分部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应全部合格。 (2)配电装置受电应一次成功。 (3)所属设备、系统带电或试运应正常,并已签字验收。 (4)按照本通则第5章5.0.1条规定,应对本单位工程资料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应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签字齐全、可查性强。 (5)未因施工的原因,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6)未发生过因接地或短路,造成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7)电动机空转过程中,未发生过电动机烧毁事故。 (8)在分部试运过程中,未因电气的原因,而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对施工质量检验结果有分歧时,各级质检人员均有权要求进行复检。复检时,各级有关质检人员应参加。复检结果应作为最终检验结果。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应做到检测数据准确、检验结论确切、资料齐全、签字齐全。
根据工程质量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工程质量事故怎么分类?
[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各部门、各专业工程,甚至各地区在不同时期界定和划分质量事故的标准尺度也不一样。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1)工程倒塌或报废;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以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复、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正确的是哪些说法
[律师回复] 推荐: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机制能有效保证建设工程竣工质量,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就可以有效的保障工程质量。和食品的保质期限一样,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就是在建设工程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的保修时间期限。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正确的是哪些说法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正确的是哪些说法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五)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六)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七)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八)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正确的是哪些说法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是从工程完成验收且合格之日开始算的,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保修期的最低期限,并且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对完成的建设工程进行返修和返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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