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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贷没还清变更还款人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变更成一方的名字后已经还款的部分的二分之一支付给对方,今后的贷款由户名一方的人独自偿还。
对于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根据《民法典》(起实施)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换言之,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由于设定了抵押权,所有权人在转让房屋时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以转让所得优先清偿银行贷款。所以,该房屋在贷款还清前属于产权不完全的房屋,对于该房屋不能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规定是非常明确的,如今很多家庭的房产是按揭贷款获得的,在还款付清之前这个房产并不是完全属于个人,这里面也包括银行的利益。因此在财产分割时候不能当做共同财产来分割,还款人变更需要去银行变更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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