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要求支付工资报酬,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不支付的,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工资;逾期不支付,可处拖欠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若劳动者要维权,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起诉。
二、拖欠工资补偿金计算标准有什么
关于拖欠工资的补偿金/赔偿金计算,需区分两种核心情形: 一、劳动者因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计算标准: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 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按3倍封顶计算,且最高不超过12年。 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拖欠的加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仍逾期不付的,需向劳动者加付: 计算标准: 应付未付工资总额的50%至100%的赔偿金。 此赔偿金需以劳动行政部门的《限期整改指令书》为前提,未经行政程序直接主张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注意 1.拖欠工资本身需足额支付,上述补偿/赔偿是额外责任; 2.两种情形可叠加主张(如解除合同后,劳动行政部门仍责令支付未果,可同时要经济补偿金+加付赔偿金)。 建议劳动者优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三、拖欠工资补偿及处罚标准究竟多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要求其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劳动行政部门可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依法处以罚款。
在探讨拖欠工资补偿与处罚标准是多少时,除了明确的补偿和处罚规定,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要了解。比如,劳动者在追讨拖欠工资及补偿时,可能会遇到举证困难的问题,需要保留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生活陷入困境,劳动者还可以依法要求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若你在遭遇拖欠工资问题时,对补偿和处罚的具体计算、证据收集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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