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社保费。《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维权途径如下: 1.协商补缴:与单位沟通要求补缴,这是最便捷的方式; 2.劳动监察投诉:协商不成,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有权责令单位限期补缴; 3.劳动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金(标准: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需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入职时间的证据。社保补缴优先通过劳动监察或社保经办机构处理(行政途径更高效),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经济补偿需以解除劳动合同为前提,解除时应书面通知单位并说明理由。
二、入职满一个月社保没交要怎么维权
入职满一个月用人单位未交社保,劳动者可按以下方式维权:首先与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明确指出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单位进行调查并责令整改。也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由其督促单位补缴。此外,若因单位未交社保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损失,但需提供相应损失证明。
三、入职满一个月社保未交怎么去维权
入职满一个月社保未交,劳动者可按以下方式维权。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其未依法缴纳社保违反法律规定,要求及时补缴。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调查处理。也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由其责令单位补缴。此外,劳动者还能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可保障自身社保权益和其他合法利益。
当遇到入职满一个月社保没缴要如何维权的问题,除了解决当下的维权事宜,还需了解相关后续影响。社保断缴会影响医保报销、购房资格、落户等权益,若维权成功补缴后,部分权益可恢复,但仍可能有时间差导致的影响。而且若因社保未缴导致员工产生医疗费用等损失,员工可要求单位赔偿。若您在维权流程、赔偿标准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不确定自己权益是否受损,别让难题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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